父母办理遗嘱
亲戚做见证人
问:父母均在,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名字为母亲)在拆迁过程中尚未返还。如果在这期间母亲过世,那以后返还的房子房产证上名字署谁?如何办理过户?如果父母现在要办理遗嘱,母亲的妹妹与妹夫能做证明人吗?
杨甜(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答:按照你的说法,该套房子属于你父母的可能性较大。虽然房产证写的是你母亲的名字,但在你父母婚姻存续期间购置或依法取得房屋产权,均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
房屋现在拆迁过程中,如何返还要看拆迁补偿协议的具体内容。如果仅仅是拆一还一,那么一般也是登记在你父母名下,如果这期间你母亲过世,那么属于她的房屋产权会发生法定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可公证办理过户。
如果父母现在要办理遗嘱,建议到公证处办理,可以自己书写遗嘱,并找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母亲的妹妹、妹夫也是可以的)。但因为立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注:指必须履行某种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要求比较高,所以不建议自己书写找证人。
如果离婚老公净身出户
这种协议有效吗
问:房子是男方家在婚前买的,婚后过户到我和老公名下。我和老公如果协议离婚,老公会净身出户,房子和小孩、存款都归女方所有,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
钱晓蔚(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律师)
答:婚前男方购买,婚后过户给你们夫妻的房子,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事实上是一种赠予,且已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故属于你们夫妻在婚内的共同财产。
因为夫妻之间的协议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意思自治,所以,你可以跟你丈夫协议离婚,并在协议中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存款归你所有,孩子归你抚养,但离婚协议需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且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成离婚手续后生效。
父亲执意在外做高利贷生意
儿子儿媳会受牵连吗
问:我有一个亲戚(女)结了婚,婚后跟男方父母同住,日常生活开销都是男方父母打理。
男方父亲在外面做高利贷生意,家里人都反对,可是他谁都不听依然把钱借出去,还向儿子儿媳借钱。现在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借别人的钱又还不了,银行也还有贷款没还,两套房子都抵押卖掉也不够。
请问,男方父亲在外面四处举债跟他儿子、儿媳、孙子有关系吗?如果银行贷款不能偿清,儿子、儿媳银行账户的存款会不会被冻结用于还款?他父亲借他儿子、儿媳的钱可以要回吗?从房子被拍卖还掉贷款多余下来的款项里还给他儿子可以吗?
杨甜(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答:首先,如果儿子、儿媳没有给父亲做还款担保,则父亲借钱和儿子、儿媳、孙子是没有关联的,法律上不存在连带还款责任,不会要求儿子替父亲偿债。
其次,如果父亲银行贷款不能清偿,儿子、儿媳的银行账户的存款不会被冻结用于帮父亲还债,除非儿子、儿媳向银行有过担保还款的承诺。
最后,如果儿子、儿媳借钱给父亲,当然可以向父亲要回,具体要看借款的凭据。至于是否从房子被拍卖还掉贷款多余的钱中归还,因为金钱是种类物,作为债务人的父亲可以选择,但作为债务人父亲应当向儿子、儿媳归还所借的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