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方案已经出台。明年春节期间,杭州市区(包括滨江区在内的六大城区)范围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只有3天,分别是:2月18日、2月19日、3月5日(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十五)。而今年正月初五民间迎财神的鞭炮,明年不能放了。
除了燃放时间减至3天外,销售时间也大大缩短为2015年2月16日至2月1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日至正月初一)。同时,当市区大气重污染程度达到Ⅱ级预警(橙色预警)以上级别时,市区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另外,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宗教活动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等9类场所为禁止燃放区域。同时,各区政府可根据本地消防设施分布情况和居民住宅情况,增设禁止燃放区域。
方案对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销售经营有关规定以及相关部门职责也作出了进一步明确。方案还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大型专业市场等严禁组织燃放烟花爆竹。如果市民发现违规行为,可以拨打电话12350、110、12315、96310举报,对举报的相关线索,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对举报者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