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友成机工大火案,距离火灾发生的2013年元旦,已经过去了一年多。友成机工被烧毁的厂房,已经基本复建完毕,7000多万元的直接损失,也获得了保险理赔。为灭火而牺牲的三位英勇的消防战士,他们的雕像矗立在广场上,令人肃然起敬。
一切似乎都平静了下来。
人们唯独等待的一个消息是,被告人李丽娟到底会被处以什么样的刑罚?
在一审法院判处李丽娟“死刑立即执行”后,李丽娟提出 了上诉。
昨天,李丽娟涉嫌犯放火罪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二审公开开庭。
一审后两次拒绝律师会见
下午2点半,李丽娟穿着羽绒服、夹着棉拖鞋被法警带上法庭。她低着头,看上去精神恍惚,说话依旧是一口浓重的萧山口音。
庭审前,法官依程序向她确认,上诉状是否她本人的真实意愿。
李丽娟这才抬头解释说:“是律师按照我的意思写的,我本人签的名。”
事实上,在当时一审开庭前,李丽娟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接受最严重判决结果。
那她为何又提起上诉?
辩护律师昨天透露,一审宣判后,辩护律师两次想会见李丽娟,都被李丽娟拒绝。
“李丽娟的丈夫、女儿、弟弟都希望上诉,但她本人不想。”辩护律师说,在一审判决即将生效前的2天,李丽娟终于同意律师会见,与律师沟通后同意上诉。
上诉状中,李丽娟陈述了她的三点理由,除了一审中反复提到放火的事出有因、只是为了报复一下班长外,还提出一个新的疑问:“我在一审后每天都在想,火不可能在我离开4分钟后就烧得火光映满了窗户……”
这一次,家属还为李丽娟增聘了一位来自绍兴的刑辩律师,同一审律师搭档出庭为李丽娟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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