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通讯员 茹莎莎 记者 汪晓筠)手机合约机是运营商通过合约的形式以较为便宜的价格向用户提供更多的套餐使用量,所以某种程度上对于需要的用户来说,合约机感知与体验更佳,但是最近时先生却因为合约机遭受困扰。“前段时间,我去一家手机店,店员推荐我购买了一台手机,后来我发现这是一台合约机,我认为商家对我产生了误导,希望商家为我更换一台全网通的手机。”消费者时先生将此事投诉到余杭区消保委物流消保分会(以下简称“物流消保分会”)。
新买了手机却发现电话卡不能用 原来买的是台合约机 5月底,消费者时先生前往一家手机店购买手机。“在店员的推荐下,我最终选择了一台华为P30的手机,并支付了4000多元。”时先生说,“这台手机是双卡双待的,我就将电话卡插入其中一个卡槽,但无论是插哪个卡槽,电话卡怎么都识别不出来。我检查了半天之后发现,原来这台手机是运营商的合约机,只有该运营商的电话卡才可以使用,而且是两个卡槽插入的都必须是该运营商的电话卡。但我并没有该运营商的电话卡,也就是说这台手机我无法使用。” “我本来要买的是全网通的手机,商家也并未告诉我这是合约机,我认为商家对我产生了误导。我希望他们能给我一个明确的说法,并为我更换一台同款的全网通手机。”时先生说。 经调解 商家愿为消费者更换手机 根据时先生反映的情况,物流消保分会的工作人员前往该手机店,对商家出售手机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调查取证。 “根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商家以手机并未有质量缺陷或者瑕疵为由拒绝时先生提出的更换全网通手机的要求。但时先生表示运营商合约机对本来就是该运营商的用户而言没什么障碍,而对时先生来说是要把手机业务必须转为该运营商的电话卡之后才可以使用该手机,这样对他产生了极大的不便。”物流消保分会工作人员说。 随后,物流消保分会及时介入,对时先生和商家进行了调解。“我们经过前期走访了解,由于运营商是通过从终端制造公司直接定制采购合约机,合约机的价格应该要比全网通的零售价要低。虽然商家对手机是做到了明码标价,但是商家销售给时先生的合约机并没有价格上的优惠,因此我们认为商家的行为对时先生是不公平的。”工作人员充分运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客观地指出了商家的过错,经过调解商家愿意对时先生的手机进行更换,时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商家出售时就应明确是合约机 消费者购买注意提前了解 对此,物流消保分会的工作人员解读:“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在出售该款手机的时候就应该着重强调该款手机为合约机,并告知消费者合约机的优点和缺点,让消费者权衡利弊后自行选择是否购买,从而明明白白地消费。” 在此物流消保分会提醒商家销售合约手机时应该充分说明手机的性能和特点,并进行有效标识方便消费者知情,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忽悠消费者。另外消费者在挑选琳琅满目的手机时,除了要全面了解手机的品牌、型号和功能外,还应该着重了解下是否是合约机,了解清楚后再购买。购买后注意保存相关凭证,以便日后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