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释放开放强信号 有利于国内民企在竞争中发展 中国改革开放40年所获得的成就,与外商、外资、外企是分不开的。今年全国两会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成为民营企业家的关注焦点。 在《外商投资法》中,徐冠巨印象最深的有四点内容:外商在中国投资发展享受国民待遇;外商的产品进入政府采购序列;外商在中国的收益可以以人民币或者外汇形式自由汇入或汇出;强化外商投资的保护,特别是技术的保护。 “制定《外商投资法》,标志着我国继续推进对外开放的坚定态度,向世界展示中国开放的雄心和决心。”他认为,外商投资法的表决通过,有利于打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靠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商投资。 “就拿传化来说,过去我们什么也没有,什么都不懂,在发展的初级阶段,我们也是通过不断学习、消化、吸收并且创新他们的管理经验与技术,由此获得成长和发展。” 而在未来,中国的民营企业依然需要外商、外资、外企,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以合作谋共赢。“我们如今已经发展成为一片‘竹林’,未来想要成长为一片有厚实基础的‘森林’,唯有坚持改革开放,在竞争中学习。”徐冠巨认为,无论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还是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乃至营商环境建设,都需要在竞争中学习,以此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力。 杭州航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夏英表示,公司也希望保持开放心态,未来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主动“走出去”,在世界市场上提升竞争力。 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不会变 实现高质量发展需多层面发力 如何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今年两会期间浙江代表团热议的话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参加了浙江代表团的审议,做了长达50分钟的重要讲话,并与代表们互动讨论。 韩正首先肯定了浙江为全国经济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以及浙江为全国营商环境改善提供的一整套成熟经验,比如“最多跑一次”改革就是浙江最先提出来,再向全国推广。韩正希望浙江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在为国家发展作贡献中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 在徐冠巨看来,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需要外部的政策环境、自身的自主创新、专业化和市场化的服务。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大政方针是不会变、不能变的。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仍然面临金融服务不均衡、生产性服务业落后、企业自身对打造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需要多层面持续发力,最终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听取徐冠巨的报告之后,杭州天和集团董事长陆关林表示受益匪浅,“虽然我在两会期间一直通过媒体密切关注两会信息、学习两会精神,但这场‘接地气’的报告,为民营企业发展指明了更清晰的方向。” 他表示,作为一家在建筑行业打拼了近40年的杭州老牌民企,天和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深刻地感受到转型升级的紧迫性,“高质量发展也是我们企业的目标,接下去希望通过创新技术、提升管理、引进人才等举措,打造出更多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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