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类官司可先到消保委调解 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大大降低 此前,杭州市消保委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并在此基础上,与属地上城区人民法院通力合作。去年7月,杭州市消保委与上城区法院正式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旨在为消费者、经营者提供诉前、诉中调解、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申请执行等全方位功能服务,并开通互联网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现在这个机制正在持续发挥作用,为杭州的消费者化解纠纷提供了便利。 数据显示,2018年度,上城区法院共委托市消保委调解消费纠纷案件36件,除7件正在调解外,调解成功19件,调解成功率达65.52%。另外,法院对3件市消保委调解成功的消费纠纷案件进行了司法确认。 杭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消保委工作有三种调解模式,第一种是传统调解,即消费者来消保委投诉,消保委可以作为第三方进行调解;第二种是人民调解,去年建立了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种是诉调对接,经过消费者和经营者同意,法院可以委托消保委进行诉前和诉中的调解。” 据介绍,“诉调对接”分为诉前调解(立案前)和诉中(立案后)调解,是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在立案前或者立案后委托消保委协助进行调解,在短时间内,全面、有效地解决消费者的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可以提升消保委在消费纠纷调处中的作用和效力,大幅节省了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和时间,也节省和优化了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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