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房巷,代码:600370)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最新进展。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透露,南京中院最新受理8位投资者诉三房巷虚假陈述案,索赔金额合计101万元。
2月2日,三房巷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江苏监管局查明,三房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4年度至2015年度,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占用三房巷资金累计10.13亿元,三房巷故意隐瞒,未将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记账,由此导致三房巷2014年度、2015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江苏监管局决定: 一、对三房巷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卞平芳、卞刚红、卞建峰、束德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张民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证监会处罚公布后,陆续有投资者向南京中院起诉三房巷索赔,自4月起有部分案件已开庭。在今年半年报中,三房巷披露“针对公司被证监会处罚带来的诉讼及索赔风险,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给予高度重视,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积极应对,尽量减小对公司的负面影响。” “这次起诉的8位股民来自上海、黑龙江、福建、甘肃等地,其中索赔金额最大是28万元,最少的是3万元。此外,还有数十位股民来电、来函咨询索赔事宜,我们正在积极准备下一批起诉材料。”厉律师提示,根据司法解释,在2015年3月31日至2017年3月9日期间买入三房巷股票,且在2017年3月9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风险代理,在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5年3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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