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出售“山寨货” , 平台和商家会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在“拼多多”平台销售“山寨货”是否造成侵权呢?记者询问了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邵斌律师。邵斌律师回应:“‘山寨货’就是一些高仿产品,不管他仿到什么程度,定到什么价格,他其实还是假货,通过模仿包装与商标,侵犯了正品商家‘商标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面对侵权行为,邵斌律师为正品商家和消费者维权提出建议:“如果情况不很严重的话,可以通过民事手段追究责任,类似进行赔偿、停止售卖,但如果侵权商家销售额达到一定额度,可以移交相关的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么,达到多少销售额会构成刑事犯罪? 在《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解释中明确表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针对上述提到的“七匹狼戈莫专卖店”中销售的一款男士钱包,已拼1.9万件,单价49元,总销售金额已超过93万元,已构成“数额巨大”。邵斌说,这可以作为评判侵权商家是否触碰刑法的一种标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商家售卖侵权商品销售额为一万元,带给正品商家的损失是十万或者一百万,类似这种造成巨额损失也将达到刑事犯罪标准。 另外,“拼多多”为“山寨”商品提供销售平台,他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邵斌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电商平台是否与假货供应商承担连带责任的一个认定标准是电商平台是否故意,是否知情,是否默许。 按照规定,“拼多多”是网络交易的平台提供者,若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