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消费者周女士在杭州源申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花99600元购买了一辆二手车。“购买时,商家相关负责人表示里程数与仪表盘显示一致,但后来我发现情况并非如此。”周女士向省消保委投诉。
近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杭州源申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篡改二手车里程表,存在欺诈行为,依据《消法》和浙版新《消法》判决撤销买卖合同并退还货款,同时向消费者增加三倍金额的赔偿。 这是浙版新《消法》实施以来,浙江省消保委第一起支持诉讼的案例,体现了省消保委把浙版新《消法》贯彻落到实处,始终把消费者利益放在首位。 省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调解过程中,我们发现这并非个例,而是形成了行业‘潜规则’。目前,大量二手车经营主体名为旧机动车经纪公司,实际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经纪公司通常以公司股东的名义与二手车卖方签订协议,后将车辆过户至公司股东、员工、股东家属或朋友名下。之后再以公司股东的名义与买方签订协议,将车辆过户给买方。这大大增加了举证难度和维权成本。” 正因取证困难、维权成本高,大多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难以维权。此案宣判前,二手车修改里程数法院判决支持退一赔三的案件在浙江并无先例,这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维权困难。 省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解释:“浙版新《消法》明确规定了‘二手车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家用二手汽车销售经营者负有对二手汽车进行核查、检测并将核查、检测结果告知消费者的义务,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检测或者隐瞒、谎报核查、检测结果,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该条规定的出台为此类案件的判决提供了直接明确的法律依据,本案也正是援引了浙版新《消法》的该条规定,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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