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公安部、民政部、工信部等31个国家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假婚”严重失信当事人将面临14项联合惩戒措施,其惩戒力度不可谓不大。据此,姚太太提醒,为了票子房子而假结婚、假离婚的人,别再任性了!
哪些行为被视为“假婚”严重失信呢?《备忘录》的规定包括,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31个部门联合整治,实施信息共享,“假婚”将无处可藏。姚太太了解到,一旦“假婚”被列入“黑名单”,将在国家公职人员招录、成为单位法人、申请授信贷款、行业评优、申请海关认证、政府采购资质、申请补贴资金支持等14个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其中供包括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审慎性参考。这就意味着,有此类行为的人在金融机构贷款都可能受到影响。
《备忘录》的出台,正是基于近年来“假婚”现象屡禁不止。尤其是在拆迁补偿、买二套房、购学区房、逃避夫妻债务等问题上,“假婚”成为了一些人突破政策限制、获取灰色收益的“筹码”。但是,据姚太太所知,“我国离婚、结婚不存在假,有证在法律上就是真的”;也就是说,一旦有了一纸公文,“假的”也就成了“真的”。
正因为从法律角度看,婚姻动机不影响婚姻效力,所以因为“假婚”引发的纠纷和诉讼近年来也有增多的趋势。常见纠纷如,因买二套房而“假离婚”的夫妇,离婚后名下有房的一方却死活都不愿再恢复“婚姻关系”而对簿公堂。
为了利益,婚姻成为了一桩买卖,这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更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姚太太希望,或有这种想法的人们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再让“假婚”的闹剧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