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4月3日讯 3日上午,记者从省纪委、省监委获悉,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翁云翔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今年1月,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省监委对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翁云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翁云翔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旅游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国有公司巨额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翁云翔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公司管理人员,背弃党性宗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纪法意识,以权谋利、化公为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省纪委、省监委决定给予翁云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翁云翔违纪所得;将翁云翔涉嫌贪污、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审查、调查期间,翁云翔作了反思和检讨。翁云翔在其撰写的忏悔录中剖析,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将自己等同于个体老板,公私不分,认为替公家干,还不如自己干,将商品交换的规则带进履职过程,抵御不住贪欲,利用权力为己谋利,人生观严重扭曲,心态严重失衡,漠视法律底线,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给组织抹了黑。感谢纪检监察人员的谈话教育和生活上的关心照顾,愿意接受处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