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每日商报财经律师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表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墨龙,代码:002490)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顶格处罚,股民索赔已经全面启动。
2017年9月,*ST墨龙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ST墨龙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15年以来,为了粉饰季度报告、半年报财务数据,公司在真实财务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增《借出明细表》中的销售单价虚增暂估收入,同时少结转销售成本(包括暂估销售成本和已开票收入对应的销售成本),从而实现净利润的虚增。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15年、2016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从亏损调整为盈利。*ST墨龙2015年、2016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二、*ST墨龙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证监会决定对*ST墨龙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和金额不等罚款。
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目前,我们律师团队正在审核股民索赔资料、准备起诉材料,近期将分批向济南中院起诉。”厉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4月25日至2017年3月21日期间买入*ST墨龙股票,并在2017年3月22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是风险代理,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厉律师提醒,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或全部卖掉之日)、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