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3·15”汽车维权征集活动上周三启动后,杭州消费者陈先生第一个找到快车评,反映最近遇到的一件事。
2017年11月10日,陈先生向二级经销商杭州鑫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订购了一辆凯迪拉克XT5。合同上写明:去年12月底前到凯迪拉克4S店提车,当天分两次共支付1万元定金。
12月17日,陈先生和杭州鑫创工作人员前往凯迪拉克浙江米卡迪4S店提车。鑫创的这位工作人员给陈先生指定了一辆白色的XT5,但陈先生认为这辆车的油漆面光泽度不鲜亮,不像新车。查看后,他发现出厂日期为2017年8月。
“当天还有一位客户也在提同样的车,出厂日期是11月10日,油漆闪亮。”陈先生当场要求更换一辆出厂时间近点的车,但对方表示只能是这辆,不能换。
“我觉得这辆车库存时间久了些。花了30多万元,挑一下新车总可以吧?买衣服买家电都可以挑,为什么买车不能挑?经销商是不是太强势了,说要么就这辆,要么走法律程序。”陈先生表示很惊讶,也很气愤,“这样的服务态度,让我担心今后的维修保养会不会还要受气,所以决定不买了,让鑫创退定金,但对方不同意,一直到今天都没协商好。”
杭州鑫创的销售经理闻先生回复:“陈先生在公司订的是XT5现车,按合同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提车。当时给他的车并没任何问题,但陈先生认为出厂日期是去年8月,拒绝提车。我们是二级经销商,没有库存,指定哪辆车就是哪辆车,不能换。更何况我们并没有违反合同,投诉到任何媒体都没用,定金是不会退的,建议陈先生走法律途径。”
对此,陈先生表示:“这事的发生,让我对凯迪拉克这个品牌很失望,不打算买了。”
就这件事,快车评咨询了杭州几家其他品牌的4S店。某比亚迪4S店表示,若未付款,没有办理临牌,都可换。如果涉及车源紧张,无车可换,那么可以退定金或双方协商等待下批车。而广丰一家4S店表示,这种情况通常可换,如果没有车,会跟客户协商等下批车,定金一般不退。还有一家宝马4S店说,在不影响销售的前提下可以换,前提是店里有同型号的车。
泽鼎律师事务所叶水荣律师认为,消费者提出换车的要求是合理的,他对经销商指定的车不满意,可提出更换;如没有现车,提车时间可以双方协商延后。同时,叶律师提醒消费者,目前对于库存车的定义,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汽车三包也未规定厂家对停放一定周期的库存车的质量有监管和保障义务。因此,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注明是库存车还是刚出厂的新车,并要求经销商提供特殊的延保或者售后服务,进行权益维护。
“这车的确下了定金,但还没付款没开票没上牌,我要求挑辆自己中意的新车,算过分要求吗?凯迪拉克是不是太强势了?”陈先生不禁想问。
关于此事的进展,快车评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