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给前女友发的威胁信息
因侮辱他人、妨碍公务被行政拘留20天
把前女友的裸照和不雅视频发给手机通讯录里的所有人,甚至发到网上……而他说,自己所做的一切,就是因为太爱她,想和她重归于好。
1月2日下午,淳安县公安局大市派出所接到一个女子报警,说自己的不雅照和不雅视频被前男友发到网上,还发给了许多亲戚朋友,而且前男友对她纠缠不休,请求警方帮助。
女子今年36岁,在绍兴打工,两年前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一个淳安千岛湖的男子,比她大一岁,谈吐幽默,她被对方吸引了。
那段时间,两人在微信上几乎无话不说,经常聊到深夜。
半个月后,男子提出见面。两人约在绍兴一家宾馆,当天晚上,两人便住在了一起。之后,两人以恋人身份到杭州、北京等地旅游,男子出手大方,住的都是星级酒店,吃的都是高档餐厅。
几趟旅行下来,男子花光了仅有的2万多积蓄。
2017年5月,两人回到千岛湖,在一个工业园区租了房子。有一次,男子提出用手机拍下他们“爱的见证”,女子刚开始不同意,但男友坚持要拍,还说:“爱我就应该相信我……”最后,他拍下了女友的不雅照和不雅视频。
在之后的共同生活中,女子发现,男友并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经济来源,花钱也不像之前那样大方了,而且男友脾气不好,占有欲太强,有时她和别的男人微信聊几句,他就会暴跳如雷。
去年下半年,女子提出分手。但男子以“最后一次见面”为借口,将她骗到宾馆,在宾馆内,再次用手机偷偷拍下她的不雅照。
随后,男子以不雅照和不雅视频作为要挟,要和女子和好,并要求女子退还之前旅游时用掉的2万多元。
女子拒绝了,并把他的微信和电话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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