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彭先生状告京东退一赔三
外加8888.88元精神损失费
比价插件显示,煎锅的价格半年来一直是现在所谓的“秒杀价”。
网购的时候,看到“限时秒杀”、“抢购价”这样的字眼是不是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就想下手?
温州市区的彭先生在京东商城上秒抢了一款“原价298元,抢购价158元”的面条机,没想到这款面条机自上架以来的最高售价就是158元。
彭先生感觉受到了欺骗,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被折磨得觉都睡不好了。于是,他一纸诉状把京东商城给告了,索赔8888.88元精神损失费。
近日,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将择期判决。
商家宣称“打破历史最低价”
2014年9月9日,他在家上网,进入了“京东商城”,想淘淘看有没有什么促销商品,买个实惠。彭先生点开一家名为“我当家家居专营店”的店铺,店铺页面写着“打破历史最底价”、“享受裸奔价”等广告词。
彭先生当即行动,找到了一款“原价298,抢购价158”的家用面条机。根据网页介绍,这是个老品牌,畅销全国30年,而且这是厂家的唯一网络直销渠道。
“上面还说了这款面条机的5大优势。”彭先生说,他看了以后很心动,立即下单。
但进入支付页面后,面条机的价格变成了148元。提交完订单没多久,彭先生越想越不对劲,广告页面显示抢购价158元,实际支付价格怎么才148元?这“优惠幅度”让他有了“受骗”的感觉。
其实158元是历史最高售价
彭先生只是怀疑,没什么凭据,这种情况下估计大多数人也就算了。但这个疑问一直困扰着彭先生,较真的他干脆把这件事反映给了北京市发改委。
这一反映,彭先生的怀疑还真得到了验证。
经发改委调查,这个促销活动是从2014年8月1日开始的。但实际上,这款面条机从上架销售开始,到8月1日之前的最高售价就是158元。
去年5月25日,北京市发改委对“京东商城”所属的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和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涉及的违法事实有多起,彭先生反映的事情也列入了。处罚依据为,上述事实违反了我国《价格法》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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