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5月1日起实施
除了平台和解,行政部门也将介入监管
近三年,杭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增长比率分别为72.4%、59.4%、48.4%,建档网站约57448家,其中从事网络交易的网站29725家,从事信息发布的网站26933家,网络交易市场活跃,全市共有网络交易经营管理主体47万家。淘宝、天猫网络交易平台2013年网购市场规模1.8万亿元,2014年近2.3万亿元。
在网络交易迅速发展的同时,网络交易的监管也发现了许多问题,杭州市已于2月27日审议通过了《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3月11日以市政府令第281号颁布,自5月1日起施行。
据统计,网络消费维权投诉这两年快速增长,3年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各种渠道受理的网络消费申诉举报7万件,年均增长率70%左右,查出网络交易违法案件952件,罚没款金额1400余万元,向异地工商部门移交案件或线索6567件,协助异地工商部门调查各类案件2305件。
《办法》第三十四条创设了行政管理各部门共同处理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制度;第三十二条规定了第三方交易平台争议和解和调解机制的体系,并对平台争议调解程序和期限进行了具体化,有利于构建具有杭州特色的消费维权模式。
记者了解到,以往消费者最头痛的异地维权有望得到更快解决,比如买家在杭州,卖家在广州的情况,如果平台和解无望,还可以向行政部门举报。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很多交易平台都已经有比较完善的制度了,对于异地案件,我们可以让对应城市相关部门配合查处,同时也可以帮助他们查处杭州的投诉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