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艳祖(警营段子手,有时候文艺起来没边儿)
说到小方这小子,大家都蛮恨他的。为什么?会忽悠。
这家伙以前老骗我们,说遇到喜欢的妹子,就送她狗,然后使劲地给狗买用品送去,每天都有机会去她家里,去她家给狗洗澡梳毛,叮嘱她怎么喂养,就有机会跟她聊天。然后就可以约出来遛狗啥的,至于带不带狗都无所谓。
一只狗每天能创造N次聊天机会,而有研究表明,平均28次聊天就可以追到一个姑娘,也就是一只狗的事。
说得头头是道,天花乱坠,搞得我们差点信了。为什么?因为他就是养狗的。想想也是哈,对狗狗这种萌物,妹子的抵抗能力基本为零。
但我们忘了一件事,他养的是警犬。
警犬就是四只脚的警察。因为要追踪,要扑咬,要防暴,要搜索,一般都是大型犬。站起来一人多高,一顿饭比我吃的还多那种。
小方又特别喜欢狼型犬,他说狼有担当,还有团队精神。他养的第一条狗就叫作“天狼”。
后来的,昆狼、虎狼、战狼……一只比一只大,一只比一只壮,一只比一只驯(XIA)服(REN)。一般妹纸看到,呵呵,都会被挖掘出唱《青藏高原》或《HIGH歌》的潜力。
他傲娇地称自己为“狼爸”,我们却执意要叫他“狗爹”。
警犬驯导员这活儿,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汗,一年四季一身毛。更要命的是,大型犬身上那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单身狗的味道……
为什么警犬都是单身狗?因为它们一经繁殖后,作业能力会下降。也正是这个原因,狗爹小方在好长的一段时间里,也成了一条最大的单身狗。(好像说出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
于是很长时间,挂在他嘴边上的口头禅是:“可以不爱,不要伤害”。但大家还是变着法子带老婆和女票出来各种虐他。
小方的身上大大小小都是伤,都是刚开始训犬时因为配合不默契、方法不得当被小狗咬的,他驯狗的时候从来不戴手套。每次当狗狗做出一个漂亮动作时,他就会用手爱抚他们作为奖励。他说,对这些智力相当于五岁儿童的无声战友们来说,爸爸的手就是“终极奖品”。
“我有一嘴可以轻松伤害你的利牙,但我从未这么做;你有一双可以感觉我抚摸我的手,但你却用它来打我。”每次跟狗子的对话,都让小方找到了如同张嘉佳和梅茜一般的快感。
小方说,养狗跟养儿子是一样一样的。什么样的爹,就教出什么样的儿子。接受幼训的小犬,尤其需要被耐心相待。曾经的他性格内向,而今却变得开朗又沉稳,这也归功于养狗。
还是单身的时候,他喜欢回忆自己在刑警学院养的第一条狗“天狼”,“那感觉就跟初恋一样”。毕业的时候,没法带走,告别就成了生离死别。
背着行李离开学校那个下午,天空都成了灰色的,泪眼蒙胧里,回头看着天狼吐着舌头的样子在漫天风沙里渐渐远去,心如刀割,悲伤地不能自己。
就这样,小方结束了自己的“初恋”,回到家乡的公安局里担任了一名警犬驯导员。
因为工作的特殊原因,在长达二三年的时间里,这个家伙每天和一群单身狗一起过着“枯藤老树昏鸦,空调无线西瓜,晚饭有鱼有虾,吃完遛狗回家,夕阳西下,看它往那一趴”的生活。
打打球、驯驯狗、值值班,日子一天天过去,岁月静好,好像也没什么不对。跟狗子们在一起,基地里那两亩多地的训练场和水池,就是小方眼里的“马尔代夫”,美不胜收。
除了没能率领他的“禁卫军”战场拼杀,破获更大的案子,夺取更大的胜利这个遗憾外,每天在日落的时候,望着在夕阳的金黄中欢蹦乱跳的狗子们,心中难免还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孤单。
要是你在就好了。
小方的春天,终于在去年12月底同事的一场婚礼上到来了。发誓不再担任伴郎的他又一次陷入这个“坑儿”,却收获了一枚伴娘,差点抢了新郎的风头。
有时候缘分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原本你以为怎么等也等不到的人,会在碰到的那个瞬间全部消解,豁然开朗,就像被拔掉了塞子的一浴缸水。
在恋人的眼里,以前所有令别人诟病而分手的短板都成了可爱之处。这个名叫灿灿的小学老师成了小方的迷妹,最爱做的事情就是身穿一袭长裙坐在软软的草坪上,看着小方和狗一起起舞。
姑娘好像捡到了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