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主自有或租赁1年以上固定车位即可申请安装自用充电桩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8-19 07:09   

购车不限牌、享受国家3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节能补贴、一般情况下早晚高峰出行和周末进西湖景区都不受限,这些“福利”使得电动汽车打动了购车者的“芳心”。

然而,相比燃油车可以到众多加油站便利地加油,电动汽车面临着一个现实困难——充电桩该如何安装?

近日,杭州市正式出台《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自用和共用充电桩建设安装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电动汽车的“吃饭”问题有了明确的解决办法。

1个条件,4个步骤 你的充电桩就搞定了

《规定》提到,电动汽车购买人要申请安装自用充电桩,必须有一个自有车位,或者有一个1年及以上使用权的固定车位。只要满足这个条件,电动汽车购买人就能按右侧步骤申请安装自用充电桩。

如果既没有自有车位,又无法租赁固定车位的,购买人可向汽车企业出具承诺书,承诺在公用或公用充电桩等其他场所的充电设施上自行解决所购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第一步:车主(用户)须填写《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安装申请登记表》。

第二步:在住宅小区内安装时,需要由小区专业化物业确认车位使用情况,由其在《登记表》上盖章确认;无专业化物业由所在街道或其委托的社区居委会在《登记表》上盖章确认车位使用情况;在办公场所安装自用充电桩时,用户所在单位或其物业服务企业需确认车位使用情况。

第三步: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在《登记表》上确认为用户建桩并盖章。

第四步:申请用户拿着《登记表》、身份证明、车位现场环境照片、车位证明材料,到你所在区域供电部门提出用电报装申请。

新型城市基础设施 相关单位和个人都应配合安装

申请流程明确了,有一些问题仍是购买人的后顾之忧:所在小区其他业主不同意怎么办?物业以“不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为由拒绝安装怎么办?单位不同意安装怎么办?

根据《规定》的相关要求,充电桩是新型城市基础设施,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并配合充电桩建设。同时,《规定》明确指出,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充电桩施工。

也就是说,如果车主拥有自有车位,车位的场地条件、电力容量、用电安全等客观条件符合安装、使用充电桩的要求,小区物业等相关单位和个人不能以“消防安全”等理由阻挠车主安装自用充电桩。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丁岚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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