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善治 凝聚民心
解读“凤凰模式”系列报道之三
乡村治,则百姓安。多年来,衙前镇凤凰村以党建为引领,探索出了一套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自治,规范村事;法治,消化矛盾;德治,春风化雨。用老书记胡岳法的话说:“百姓百姓百条心,只有把心都安定下来了,才能拧成一股绳,齐心奔小康。”
自治,规范村事
村级财务怎么管?村民建房有啥标准?股东变动如何分配股金……这些问题在农村看来都是麻烦事,在凤凰村却件件有“章”可循。
早在20年前,凤凰村的村干部就意识到依法按契约治村的重要性,推动制定了第一份《村规民约》。2005年三村合并之后,又先后修订、完善了四个版本。每一次修订,都要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和表决,“一旦形成约定就相当于成了办事的准则,措辞要严谨,操作要可行,来不得一点马虎。”每次都参与修订的沃关良感慨道。
最新版的《村规民约》是2017年7月修订的,共48页。在这本小小的册子里,凤凰人从出生到离世,一生需要涉及的事情几乎都涵盖了:人口及股东变动、工程建设、征兵服役、水电燃气、村民建房、入学奖励、计划生育补助等等,大到建房手续审批,小到每季度领几斤大米,都有明文规定。办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该走什么流程,也都一清二楚。
在实际操作中,《村规民约》就是介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自治规范,由村民自己“定”自觉“守”,违反者自动受罚。村干部也同样受其约束。如第八章第五条规定:书记、村主任不参与本村工程的招投标,工程招标、款项结算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规定我不能参加招投标,这样我的监督就更有力度了。”胡岳法说,《村规民约》把村干部手中一些没有明确边界的“小微权力”也都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这样群众对干部才会更信任。
法治化纠纷
随着凤凰村“三园两区”的规划建设,流动人口日益增多,村庄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也日渐突出。如何减少矛盾、化解纠纷,把治理重心从问题发生后到处“灭火”,转到事前“防火”“降火”上来?村班子认为,只有加强法治建设,引导群众学会用法律来维护权益,才能真正实现安居乐业。
在法治“基石”的铺路下,凤凰村从信访重点村转成了无信访村,村调委会多次获市、区先进集体荣誉。
德治育新风
多年来,凤凰村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始终不忘精神文明建设。在胡岳法看来,村庄的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在提升村民整体素质的基础之上,必须时时刻刻引导村民,从历史血脉中汲取养料,从红色脉络里收获精神。
以农村文化礼堂、红色文化讲堂、村民法制学校为阵地,凤凰村每月都会定期开展道德教育和法治讲座,大力弘扬奋发向上、崇德向善之风;每年都要开展“最美婆媳”“美丽庭院”“最美凤凰人”评比,树立道德标杆,助推“美丽凤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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