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骑电瓶车的外卖大姐姓陈,连云港人,41岁,出事后她骑的车被交警认定为二轮摩托车,大姐虽持有驾照,但没有摩托车驾照,属于未按照载明的准驾车驾驶。6月24日江干交警大队开出事故责任认定书: 1、陈×驾驶两轮轻便摩托车未能及时发现前方横过道路的行人,是形成事故的一方面原因。 2、冯××走人行天桥下来,经人行道 快步进入非机动车道且未走人行横道,是事故形成的另一方面原因。两人各负事故一半责任。 “她是可怜人,我也是可怜人啊。”昨天我打通陈大姐电话,她叹着气说。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去想,我就记得她突然窜出来,我实在刹不住车……”陈大姐说着说着突然哭了起来。 她说当天晚上知道冯阿姨抢救无效人没了,自己精神也崩溃了…… 夫妻俩来杭州10年,日子过得紧紧巴巴,老公当过保安,搬过东西,一直打零工凑合过日子。10多岁的孩子在老家念书。 “去年我查出宫颈癌,手术动了一次,今年又动了一次,本身身体也不太好。干美团外卖也是疫情之后开始干的,每天跑几个小时……我真的不想再想这个事了,一想起头就很晕……”听大姐电话那头的语气越来越虚弱,我赶紧安慰了两句,挂了电话。 陈大姐的丈夫王师傅说,事后他问亲戚借了点钱,把自己的积蓄拿出来,才紧巴巴凑了一万块给楼女士送去,可是对方可能嫌少没收。 “这些年我们在杭州也没有稳定工作,能赚一点是一点,孩子上初中要钱,老家父母也要生活费,本身就很难,再加上老婆查出来宫颈癌,本来事故发生后第二天就要动手术的…… 王师傅说,出事后自己也向大地保险公司递了材料,听说可以赔20万,现在还在审核。 “到现在美团方面也没有负责人出面和我们协商赔偿,我爸爸有老年痴呆症,总是和我说你带我去(事故现场)你带我去……”楼女士说,他们已经请了律师,准备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陈大伯73岁,杭州人,事情发生在2018年5月31号下午6点多,清泰街民生路口。 当时陈大伯骑着自行车,被左边同向行驶超车的饿了么小哥的车撞倒,陈大伯手指骨折,膝盖手掌多处擦伤,上城交警大队认定饿了么骑手全责。 “对方就是个20岁的小伙子,重庆人,当时干这个还不到一个星期,他说电瓶车是花7500块买来的。事情发生后,饿了么负责人始终没有出面,因为小伙子送外卖是职务行为,我也起诉了饿了么公司。”陈大伯说。 2018年8月17日,陈大伯将经营“饿了么”平台的拉扎斯公司和负责杭州地区“饿了么”配送业务的杭州知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起诉至上城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一万七千余元医药费、交通费等费用。 2019年4月20日,上城区人民法院判定杭州知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赔偿陈大伯一万七千余元,驳回陈大伯提出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以及赔礼道歉的要求。 “主要因为饿了么屡次不总结血的教训,安全管理极不重视,所以才要求他们赔礼道歉。”陈大伯上诉到市中院,2020年4月20日,市中院依然驳回了他的这几项诉求,但钱还是要赔。 又过去几个月,对方还是拒绝赔偿,直到陈大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才于6月17日把钱打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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