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 刚刚过去的4月,几名只需坐等收租的房东却“坐”在了拘留所里,他们都是因为同一件事被依法查处——拒不整改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
记者从区公安分局获悉,消防安全关系你我他,警方一直高度重视,但有少数人我行我素,将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当成一张废纸,最终被严肃查处。 房东拒不整改消防隐患拘留! 汪某某(女,51岁,萧山人),宁围街道某村房东,将自家房屋分隔出19间房出租,目前租出14间房。 4月8日,宁围派出所民警对汪某某租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租房存在缺消防四件套、部分电线私拉乱接未穿管、明火未集中使用等多个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于是向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在7日内整改完毕。 4月21日,民警再次上门检查,汪某某对相关问题消极对待拒不整改,最终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 无独有偶,4月17日,党湾派出所民警开展消防复查,某村房东沈某某(男,50岁,萧山人)明知11间租房存在安全隐患,却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后置若罔闻,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 4月21日,所前派出所民警对某村房东缪某某(男,75岁,萧山人)租房进行消防复查时发现,之前要求其限期整改的“裸露电线未穿管”等问题依旧未整改,于是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不送拘留所执行)。 出租房常见消防隐患谨防 1.出租房门厅、走道、楼梯间停放电动车充电,极易发生火灾; 2.房间隔墙内采用可燃材料装修,或是木结构老房子和临时搭建的简易棚,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 3.出租房和生产、仓库、经营场所合用,发生火灾时,易造成居住人员伤亡; 4.电线乱拉乱接,电线未套管,未安装有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使用大功率电器易导致短路引发火灾; 5.群租、合租房居住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群死群伤; 6.不安装独立式烟雾报警器,未配备灭火器材; 7.疏散通道被杂物堵塞。 确保安全房东这样做 不可以把阳台、餐厅、卫生间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 在出租房每个居室及公共区域安装烟雾探测报警器; 出租房内配备灭火器、消防绳、防烟面罩、缓降器、手电筒等消防器材; 房间窗户和阳台可以安装金属栅栏,但必须能从内部打开,用于紧急逃生;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是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通道,不得堆放物品堵塞通道; 电气线路应具备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漏电)保护功能装置,电线、电缆应穿过封闭式金属线槽或硬质阻燃塑料管(PVC管)保护。 安全提醒: 警方将一如既往保持严查力度,对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广大市民特别是房东切莫心存侥幸,抓紧自查自纠。对拒不整改消防隐患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警方还提醒,承租人也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有擅自增加居住人数、转租,以及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等行为。如果租住处有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房东消除。 日常生活中,租户要自觉提高安全意识,不私拉乱接电线,规范使用各类电器和燃气;不占用楼梯走道和消防通道;平时经常检查电线接口是否正常,出门前最好切断电源。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并在第一时间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