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通讯员 夏法 记者 王艳颖)你有没有在地铁站、公交站遇到过这样的人:着急地称自己钱包掉了、手机掉了,要借点车钱回家,并保证到家后微信转账还钱。相信“江湖救急”的善意,你我都有,但近日杭州市下城法院审判的一个案件,却让大家对涉案之人非常失望。 去年10月的一天,杭州的王女士正出门去拱宸桥附近的一个公交车站坐车,这时,一名骑着共享单车的男子慌慌张张地叫住了她:“大姐,我刚才打车的时候把钱包落在车上了,现在急着赶去南昌。工资晚上才发,卡里没钱。你能不能借我点路费?” 王女士刚开始挺疑惑的:“你支付宝和微信都没钱了?” 这名男子忙解释说他是来杭州打工的,钱花完后就没有了,希望王女士先转150元给他救急。 善良的王女士看对方态度比较诚恳,看样子也的确很着急,就心想出来打工的都不容易,于是一心软,连同打车钱在内向他银行卡里转了240元。 钱到账后,这名男子还信誓旦旦地承诺道:“大姐你放心,等我晚上到家了一定马上还你。要不我们加个微信,我之后通过微信转账给你?” 看他这么主动,王女士更加相信他不是骗子了,于是微信上互加了好友。可当王女士晚上想微信联系该男子时,却发现对方已经把自己拉黑了。 王女士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所谓的“钱包掉了借路费”就是一个骗局!她果断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无独有偶,去年11月的一个傍晚,下班回家的李女士路过打铁关地铁站,在出口处也被一名骑着共享单车的男子叫住,想问她借100元打车回家。李女士有些奇怪,问道:“我可以帮你付钱打车,为什么要给你打钱?” 于是男子开始重复之前对王女士说过的这套说辞,并称把家里钥匙一块儿丢了,回家还得配把钥匙,并向李女士保证晚上到家后一定会通过微信转账还钱。 李女士想着日行一善,能帮则帮,于是通过支付宝给他的银行卡里转了100元钱,并加了微信。转完账后,李女士想拍一张男子的照片留存,以免忘记,没想到这名男子转身直接跑了。李女士越想越觉得可疑,于是报了警。 接到多起类似案件报警的公安机关猜测,这些案件可能是同一人作案,于是经过多方侦查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刘某。经查,刘某是一名有抢劫、盗窃、诈骗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的人,上述“打工族”“粗心汉”都由他一人扮演。刘某多次在地铁站出口、公交车站等地,以钱包丢失、没钱打车回家、没钱开锁等五花八门的理由,骗取路人信任后向他们借钱,并主动提出加微信好友,承诺在某个时间点之前必定会还钱,以此来增加自己行为的可信度,在借到钱后就将对方微信好友删去逃之夭夭,或者在被害人发送好友申请后干脆不予通过。经统计,刘某通过借路费这种“套路”共向46名被害人骗得6000余元。 下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责令其向被害人退赔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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