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某报完警就走了。就在两个派出所民警准备联手寻找他时,9月1日上午10点左右,鲁某竟然在同事的陪同下,主动到五常派出所来了。他说用同事手机查看了自己的手机定位,发现就在五常派出所这里,他是来认领手机的。 看着认真的鲁某,民警哭笑不得,“你要找手机是吧?先跟我们进来做个笔录。” 鲁某没有丝毫怀疑,紧跟着走了进去。 民警就地抓捕,无缝衔接开始审查。 起初,鲁某拒不承认犯罪事实,称自己的手机早前丢了,被别人捡走了;经过半个多小时讯问,他的谎言再也编不下去,全交代了。 鲁某说自己多年前从老家来到杭州,一直打工谋生,这一两个月都在做外卖员,可是他嫌起早摸黑跑来跑去太辛苦,所以接的单不多,赚的当然也少。眼看又快到交房租的时候,便动起歪心思,想“捞一笔快钱”。 鲁某送外卖时曾路过何姑娘租房门外,偶然瞥见她家窗户没有上锁,正好可以从窗户爬进去。还提前购买了口罩、刀和胶带纸等工具。 凌晨2点多,他翻窗进入何姑娘房间,在屋里翻了半个小时,也没找到值钱东西,正准备离开,刚好碰到何姑娘下班回家,他无处可逃,慌乱之中赶紧躲到床下。 “本来我想趁她睡着了再偷偷溜走,但是当时太着急,手机忘记静音了。”鲁某没想到,自己在床底藏了20多分钟,大气都不敢出,最后竟然被一条广告短信给暴露了。 鲁某说,被姑娘发现后,自己也被吓了一跳,当时只顾着爬出来逃离现场,没留意手机落在了床底下。等他回到出租房缓过神来,才发现手机不见了。 “手机是不贵重,但是里面有我的照片还有很多信息,万一被警察发现,我就暴露了……” 鲁某“灵机一动”,决定先发制人,为了“避嫌”,他还特地从五常赶到留下派出所报案。 鲁某说,这么做是为了和手机“撇清关系”,要是警察通过手机找到他,就说手机丢了,还能让留下派出所警察给他作证。 天亮后,鲁某通过同事的手机定位,发现手机在五常派出所,他想想仍不放心,于是到五常派出所再次“报警”…… 目前鲁某已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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