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首席记者 周颖 通讯员 萧司) 案例: 去年春天,来萧务工的小陈摇到了汽车上牌指标,他开开心心地去购买了一辆二手汽车,因手头积蓄不多,选择了贷款买车。 买车当天,小陈付了2万元首付款,在车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填写了一堆合同和资料。次日,他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并把车辆抵押给了某银行。 在付了一年多的购车贷款后,小陈想要提前结清贷款,谁知在问询银行后得知,去年购车的贷款本金要比车行工作人员告知的金额多出1万元。 律师说法: 对此,浙江戈创律师事务所高波律师表示,小陈办理的购车贷款是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是目前较为主流的车贷方式。一般需要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申请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担保公司为消费者向银行提供担保。 为了消费者能尽早提车,同时为了防止消费者通过信用卡套现或骗贷,会由担保公司先行垫付剩余购车尾款,等到银行审核通过后,直接将款项支付至担保公司用以抵扣担保公司垫付的资金。这个过程中,担保公司当然要收取一定金额的担保服务费。 早些年,担保公司为了方便自己业务的推广,会利用消费者不知情的实际,将担保服务费作为贷款本金的组成部分一并贷出。但是其向消费者告知时,往往故意弱化贷款本金组成强调本息合计及每月还款,一般消费者很难察觉。 小陈需要多还的本金应该是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服务费。但是,担保公司的行为明显侵犯了小陈的知情权,小陈可向担保公司索赔。 律师提醒: 1.消费者还完车贷后,记得要求让银行把抵押解除,不然后续车子无法交易过户。同时,向保险公司要求变更第一受益人为自己。 2.消费者在签订贷款合同时,除了关注每月应还款的金额外,还需了解清楚以下信息:贷款本金是多少,该本金是如何组成的,担保服务费是多少,利率或费率是多少,本息合计是多少等这些问题。 3.关于“零利息、零手续费”问题。除了厂家为提升新车销量进行贴息外,其他“零利息、零手续费”的情况几乎很少,所以对商家以这个名义促销要多加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