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案件共7件26人
根据教育部统计,2016年5月至8月,全国上报的校园欺凌事件有68起,具体表现形式上有身体欺凌如推搡踢打,言语欺凌如辱骂、起不好听的外号、威胁或恐吓,另外还有在社交上的排斥、孤立等。
不过,记者从杭州市检察院了解到,根据初步统计,2014-2016三年来,杭州全市在校生涉案总数总体呈下降趋势,以社会普遍关注的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案件为例,全市共受理了该类案件7件26人,占同期案件受理总数的0.54%和1.51%。
办理一个案子,挽救一个孩子
目前,在杭州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官们在精细化办案的基础上,准确理解和把握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一些主观恶性较深、认罪悔罪态度较差以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涉罪未成年人予以依法严肃处理,体现司法机关对于严重涉校园暴力、欺凌案件予以依法惩处、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和态度,树立涉罪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避免其再犯。同时,杭州检察机关也以校园为主阵地,积极创新预防模式,对在校未成年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和宣传引导。
从2015年起,杭州全市两级检察院的检察官法治宣讲团走进学校、社区,开展常态化法治宣讲,至今已授课200余场。同时,通过检校共建,杭州还形成了西湖“西子姐姐”、拱墅“蓝胖纸”、富阳“启明星”、萧山“向阳花”、建德“卫蓝”、余杭“互联网▪家”亲职教育等各具特色的未检工作品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办理一个案子,挽救一个孩子”。杭州市检察机关在立足办案、加强预防的同时,积极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如杭州市检察院未检处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市下城区永联公益服务中心合作开展的“一对一”全程跟踪帮教,仅2016年度就对89名拟作相对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其中30余人为在校生)开展了圆桌帮教工作,绝大部分未成年人经帮教后顺利回归了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