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与房产相关的“假离婚”主要有“逃避限贷限购”及“拆迁中分户获得额外补偿”两种情况。其中,为逃避限贷限购而发生的“假离婚”纠纷最多。
在“假离婚”中,夫妻双方往往会通过签订离婚协议对财产归属问题进行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一旦离婚,离婚协议即生效。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如果想重新分配财产的,必须通过举证证明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才能否定离婚协议的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往往难以通过事实证据完成举证,故主张变更或撤销协议一方寻求救济存在风险。
对于选择“假离婚”的人来说,一旦人财两空,想推翻离婚协议,难度不小。
签约律师陈焕柱: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方向:建筑房产、金融、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