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交代,2015年4月,一名女考生家长找到他,说女儿平时成绩很差,希望他能想想办法,让女儿通过考试。于是,周某就推荐了替考“业务”。随后,他以2000元一门的价格,收取了对方5万元,由于前女友小青跟这位女生是同一个专业,周某就请来小青,包揽这名女生平时的所有考试。
嫌犯周某
今年3月份,周某又收取对方1.2万元,以1600元一门的价格,找小青代替这名女生参加4月16日的自考(统考)。
随后,小青联系同学小珍和另外两名男生,答应付给小珍300元,两名男生各自500元,让他们代替3名考生参加4月16日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除此之外,从2015年下半年起,周某还从其他3名考生(家长)处共计收取4.3万元。
为了一纸文凭,到如今追悔莫及
周某因涉嫌考试作弊罪被萧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4名考生、2名家长、4名替考人员)被依法取保候审。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杭州市首例被公安机关查处的考试作弊案件。
审讯当中,一名参与替考的大学生告诉民警:“完全没意识到事情会这么严重,当时只是想赚外快,就像很多大学生去找兼职。”
一名考生家长也感叹:“为了让孩子上大学,花费了几十万,如果最后连一张文凭都混不到,不甘心啊!早知道找人替考是犯法的,宁可让儿子跟着我打工,也不会这么做了!”
高考即将来临,切不可鬼迷心窍
201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类似于当初酒驾入刑,新的《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的各种作弊行为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高考马上到了,考试凭的是真材实料,代考相当于剥夺了别人的入学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