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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道路防护栏上的铁片割断筋脉 我们能向管理部门索赔吗?
2015-04-13 07:56:05 杭州网

洗头时遗失价值五万元的耳环 我们能找店家赔偿吗

问:我妈妈在洗头店洗头的时候遗失了一只耳环,后来查看监控,走进店里的时候还在的,吹头发那会发现没了。这只耳环价值5万元,我们可以要求店家赔偿吗?

鲍乐东: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心理咨询师

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于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正确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综上,洗头店应该在提供洗发的服务过程中,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否则应该承担由此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房客的四岁儿子坠楼身亡

时过半年他们要我赔偿

否则屋内的东西也不搬走

问:我有农民房出租。半年前,有个房客租住在我家,他家有个四岁小男孩。有一天他们大人出门,孩子被反锁在家里。晚上七点左右,孩子自己爬上窗台,结果不小心坠楼,在医院住了十几天以后死了。

当时我们报警了,小孩没了后,房客也回去了。他们的东西没搬,房间一直留着。我们想他们没了小孩很伤心,就没有去打扰他们。

前几天,我打电话问他们来不来住了,不住的话我想把房间租出去,可他们却要叫我们赔偿。关键这不是我们的责任啊!当时他们也没提出任何要求,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他们一直不来搬东西,我们可以搬他们的东西吗?

李晟: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答:首先要弄清楚一个问题,即房屋租赁合同就该情节事实有无明确约定。

如果约定合同到期后,租客必须将东西搬离,将房屋恢复原状的,如租客不履行该义务,则视为租客放弃对上述财产主张权利的,那么房东可以将上述财物进行处置。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在房东明确告知后,可以将上述房屋清空,并将房屋内租客的财物提存保管,将来保管费用另行向租客收取。

作为四岁小孩的监护人,房客把小朋友扔在家里,不管不闻不问,其应当预见到危害结果的产生。至于让房东赔偿,除非能证明小朋友是因为租赁房屋的瑕疵才掉下楼,否则索赔有一定难度。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林琳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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