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上装修漏水 弄花了我家客厅的墙
律师团律师邵瑞青[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擅长股权纠纷、合同纠纷、民事、建筑房地产、经济犯罪刑事辩护等]:有两个途径:1.投诉。可以首先向物业投诉,并书面明确你的要求,让物业出面解决。如果物业解决不了,可向社区、街道或城管等部门投诉,如果行政机关认定你邻居的搭建属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会作出责令整改或拆除等处罚决定的。
2.起诉。根据相关 规定,建筑物的外墙一般属于本幢楼房所有业主共有,在外墙的搭建行为应取得其他业主的一致同意。如果你认为邻居的搭建影响你的日常生活以及给你带来安全隐患,可以以相邻权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排除妨碍(拆除花架)、恢复原状;如果已经造成损失的,还可以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
在这里给大家提点建议:为了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凡是在外墙安装防盗窗、花架等的居民应当事先与邻居沟通,提供设计图纸征得相邻住户的同意,以免事后有纠纷时会比较被动。
律师团律师戴和平(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主任):这是一起典型的相邻权益损害纠纷,双方对造成侵权损害的事实、原因都是没有异议的。作为侵权人——楼上的邻居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楼下对此也表示理解,事件纠纷的妥善解决应该是没有多大问题。
目前双方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到底在什么范围内修复?是仅仅赔偿直接损失还是要赔偿包括间接的损失?
我提两点建议,供双方参考:
1.客厅如果要粉刷,肯定是要整个都刷的,不然颜色都不一样。这个要求合情合理又合法,我相信楼上邻居应当会做到,如果对客厅仅仅是说损坏多少涂多少,那客厅的墙面不就成了斑马图案了。
2.客厅粉刷了,卧室肯定也要粉刷,这个要求有点高,因为卧室没有受到任何损失,况且本身还是新装修状态。如果要邻居把这种间接损失也算进去,法律上不太能够得到支持。
相关法律条文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邻里之间应当秉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在合理的范围内行使相应权利。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