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游乐场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蹦床项目已停止运营 宁波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这两起侵权纠纷。 这个游乐项目需要玩家从高处自由落体到铺满海绵块的场地上,这对于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来说,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庭审中,小徐认为游乐场在这个项目场地上,没有充足的海绵块缓冲,没有确保娱乐设施安全可靠,才导致自己落下时腰部受伤,游乐场应该赔偿全部损失。 但游乐场负责人认为,游乐场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小徐进场时已经填写了安全须知,场所、游玩项目也都张贴了警示、注意事项及安全须知。这个蹦床项目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小徐也是知道的。最重要的是,小徐在游玩过程中双手没有按照教练说的环抱胸前,导致受伤,应该自己承担责任,游乐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游乐场作为一种特殊的、具有一定刺激危险性的场所,对场所经营者有着更为严格的安全保障义务。仅仅以张贴警示标志、张贴安全说明等方式不能起到充分的提醒告知作用,而游客签署安全须知书也不能成为游乐场转嫁风险的“救命符”。 本案中,游乐场未充分告知项目风险,也未充分采取安保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而小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对游乐项目的危险性具备一定认知,但在游玩过程中,未按要求始终双手环抱,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 最终,高新区法院判决游乐场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小徐和小张各24万。 判决后,游乐场提起上诉,宁波中院经审理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这个游乐场里的蹦床项目也已经停止运营。 快报此前刚报道过一个案例 慈溪11岁女孩 玩蹦床摔成爆裂性骨折 类似的意外,也发生在小朋友身上。 7月23日傍晚,11岁的小琪(化名)和爸爸在慈溪一个广场的游乐园玩,看到充气蹦床后,就和别的小朋友一起上了蹦床玩。然而在蹦跳的过程中,琪琪屁股着地摔倒在了蹦床上,疼痛不止。 小琪被送到医院就诊,医生初步诊断,是腰椎椎体骨折。小琪虽然只有11岁,已经长到了一米六几,体重有120斤左右。这么严重的腰椎骨折,也让医生很震惊,因为腰椎受伤的儿童患者非常少见,造成这种骨折需要强烈的冲击,严重碰撞或者高处坠落等。 对于蹦床事故,医生说医院也接诊了不少患者,不过没小琪这么严重,主要是一些扭伤、擦伤。 早前报道《浙江11岁女孩玩蹦床摔成爆裂性骨折,腰椎打了3根钉子!类似事故已发生多起》 医生说 其实,我们的腰椎很脆弱 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宁波市第二医院)脊柱外科副主任医师吴海昊说,我们人类的腰椎其实比我们想象中来得脆弱,要注意保护。 我们的腰椎有一个生理曲度,呈S形。这种形状会在我们走路或跑跳的时候像弹簧一样起到一个缓冲的效果,更好地保护我们的脊椎。 对脊椎来说,从高处跳下来受到的冲击要特别小心。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脊柱是人体的主要承重结构,是主心骨。二是因为胸椎和腰椎衔接部位是个拐角,是曲度最大的位置,更加容易骨折。 拿小徐遇到的骨折情况来讲,尽管游玩时有教练提出要保持肌肉紧张。理论上,人体在保持肌肉紧张的状态,确实能够一定程度上保护脊椎。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做到的,对于没有经过特别训练的人来说,从高处跳下来能够保持身体肌肉紧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