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缺失、漏洞、隐患! 通过调查,杭州交警发现滴滴公司目前对于所属营运人员和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理念认识存在偏差,认为公司为滴滴司机提供的是技术服务和营运机会,对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是不到位的: 1 制度缺失: 通过对部分滴滴司机的调查发现,滴滴公司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从业人员交通安全隐患(多次事故人员、多次违法、严重违法人员)的主动排查、主动管理制度缺失。 2 管理漏洞: 通过调查和查处发现目前依然有部分滴滴司机属于非法营运(未依照规定持证营运),这些接受滴滴派单营运但又属于非法营运的车辆,事实上游离于滴滴公司自身安全管理体系,游离于交通运输管理体系,游离于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滴滴公司未负起相应的管理责任,出现了管理上的漏洞,为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管理埋下安全隐患。 04 严查、严管、严防! 杭州交警通过多次对滴滴平台的约谈质询、调查取证工作后,依据《杭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实施道路运输单位实施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违反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直接负责人李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此,滴滴平台面对违规的事实予以认可并表示诚恳接受处罚,也将立即完善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积极整改问题。 杭州交警表示,此次针对平台的行政处罚也是希望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认真履行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管理,更规范、安全的运营。今后,杭州交警仍将严格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严查网约车司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紧抓网约车平台主体责任落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为百姓平安出行提供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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