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18楼的玻璃要是掉下来砸到人怎么办?”近日韩先生找到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热线反映。“卖给我玻璃窗的是杭州汉珺商贸有限公司,事发后对方一直和我强调玻璃有自爆率,并拿这说法做挡箭牌,还说协议里指明了玻璃是易碎品,不予退换,太气人了。我希望商家退换破损门窗玻璃。” 18楼玻璃爆裂吓坏户主 商家却不同意退换 去年3月31日,韩先生在滨江区西兴街道聚业路28号2幢杭州汉珺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副价值11500元的铝合金门窗,保修期一年。“我家住在18楼,为了安全期间,我特地选购了双层玻璃。” 没想到今年2月中旬,玻璃窗的外层突然爆裂,这吓坏了韩先生,“这么高的楼,一个鸡蛋掉下去都能砸伤人,更何况这么重的钢化玻璃。”韩先生立刻联系了商家售后,可对方一直和他强调行业内钢化玻璃有千分之三的自爆率,且玻璃本身就是易碎品,不在三包范围内,不予更换。此外,运送路程远成本高昂,故不承担运输费用。“我与杭州汉珺商贸有限公司方面联系了好几次,但处理方案始终没有达成一致。”韩先生说。 商家认为玻璃碎裂原因不明 且合同条款作出了责任约束 4月15日,记者联系了杭州汉珺商贸有限公司售后苗女士,她表示,合同中明确列出了责任归属,对于玻璃破损的问题不会负责,“而且玻璃碎裂原因不明,人为因素碎裂的可能性也存在,未必是玻璃质量问题。” 记者在韩先生提供的文件中发现,该协议第七条有相应责任约束:“如窗玻璃漏水是从外墙保温中渗入,不属于保修范围,玻璃属易碎产品,不在三包范围之内,故不予保修。”那么根据协议,商家真的可以规避责任吗? 针对上述疑问,记者咨询了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夏谨言指出,行业内存在千分之三的产品自爆率并不等同于法律允许存在千分之三自爆率,玻璃存在自爆率的风险不应由消费者承担,既然是质保商品,那么商家(经营者)和厂家(生产者)就应当保障消费者能正常使用产品。若门窗玻璃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应按照三包法进行处理,本案中就是应予以保修。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退、换货、保修等,物流费用也应当由经营者或生产者承担。此外,需要重点指出,在本案中合同条款的订立存在失当之处:在协议中,经营者无权免除自身的义务。换言之,相关玻璃碎裂后不合理的责任免除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