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资助1000万元!
首次提出奖励企业开展并购重组
“没想到,这次发布的鼓励政策力度如此之大,真是给我们企业带来不少福利。”杨宇潇掌舵的华侨基金有一项重要投资业务便是参与推动企业上市、并购和重组,在他看来,《实施意见》不仅为杭州培育龙头企业、“百年企业”奠定了制度基础,也将让像华侨基金这样的从业者进一步享受制度红利。
其实,令他如此振奋的便是《实施意见》中首次提出对企业开展并购重组进行奖励。根据要求,上市公司完成符合监管部门规定重大资产重组的,将能获得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与此同时,《实施意见》还将给企业发出千万元级别的“大红包”。记者注意到,符合上市公司、挂牌企业实现资本市场再融资,募集资金在杭直接投资国家、省市扶持发展产业项目的,可按不超过所投项目到位资金0.5%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
而为了给企业上市过程中“添砖加瓦”,《实施意见》还提出,从企业股改、挂牌到上市等各个环节,杭州市都将给予扶持奖励。比如说,完成股改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完成挂牌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境内外直接上市的,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上市公司迁址进杭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除了“发红包”外,为了帮助上市公司留住人才,《实施意见》还提供了一揽子的“贴心服务”。例如,已认定的重点拟上市企业、上市公司及挂牌企业,对个人取得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得,实行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对个人取得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得,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又例如,重点拟上市企业高管及核心技术团队成员在申请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落户、子女就学、车辆上牌等方面,按相关规定给予服务保障,并可按现有政策给予一定额度的人才购房补助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