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准入门槛,是对制定网约车新政的一个要求。与此同样重要或者更为重要的是加强监管。传统出租车行业弊端重重,催生了网约车。相应的,我们不能理想主义甚至浪漫主义地看待网约车。事实上,近几年来,网约车违约、不够安全、价格起伏大等诸般现象都已经出现,有的网约车平台甚至涉嫌垄断。作为市场主体,必须予以监管,这是市场经济的题中之义。但是,这类监管,只能是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市场有序运行而开展,而不能为了监管而监管。而且,在“互联网+”时代市场需要加强监管的同时,监管也需要以互联网思维开展,“互联网+监管”与“监管+互联网”之间需要走向融合。少一些管控,多一些监管,才是今日实行网约车新政的根本原则。
就此而论,我觉得需要重视杭州新规中网约车平台监管内容。杭州新规第六条要求平台(企业)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的提交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以及企业法人授权该分支机构负责人全权承担本市网约车经营服务、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等企业主体责任的授权委托书。不仅如此,杭州新规还旨在创新监管方式进而实现有效监管。其中包括将网约车企业数据接入交通部门监管平台,全面掌握企业运营情况;通过定期对网约车平台的经营情况、服务质量、价格水平、投诉处理等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选择。这些细化规定,意义重大。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今天还罗列不全网约车需要监管的全部领域,但是这种追求从管车管人转向管平台、管数据、管信用的做法,无疑是互联网思维的体现。
春秋时期楚国有个叶公特别喜欢龙,衣带钩、酒器上都刻着龙,居室里雕镂装饰的也是龙。他这样爱龙,天上的真龙知道后,便从天上下降到叶公家里。叶公见了,“弃而还走,失其魂魄,五色无主”。在今天,创新已然成为一个人见人爱的新鲜词和新鲜物。可是,创新常常是破坏性甚至是颠覆性的,显像管技术曾经风靡一时,后来却被液晶技术取代;胶卷相机曾红遍世界,现在市场却被数码相机侵占。网约车的出现极大地冲击了出租车管理体制,对于它,固守旧体制或者以旧体制思维来负隅顽抗,从苛刻限人限车,到反对市场化定价,甚至要求网约车张贴专用标志、取消浮动价格、限定载客区域等,这些旨在将网约车出租车化的努力或将摧毁这一新业态,给大家提供了一个叶公好龙的现代版本。
(作者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