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交易政策的更替,房产买卖纠纷成了这几天的热点话题。昨天,下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买、卖、居间人三方的纠纷。这起纠纷的起因既不是房东要坐地起价,也不是买家嫌贵要毁约,而是因为一张诡异的委托书。
今年5月初,杭州的罗小姐通过我爱我家某门店,看中了积善坊巷的一套小户型。
当时,接待罗小姐的是一名中年女子夏女士,自称房东儿媳妇,受婆婆吴奶奶委托卖房。
后来,罗小姐和对方谈妥以70万元总价交易,并下了定金8万元。
其间,夏女士提供了一份吴奶奶手写的委托书。
眼看一切就绪,门店店长突然打电话给罗小姐称,交易出问题了——委托书是假的!
原来,吴奶奶得知情况后,否认委托夏女士卖房,表示不会出售房子。
好在中介当时并未将定金打给夏女士一方,这笔钱后来退给了罗小姐。
昨天庭审中,罗小姐认为,交易没完成,应由卖家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10%违约金,即7万元。
令人意外的是,被告夏女士一方承认,那张委托书确系伪造。“中介店长授意的。店长提供了模板,夏女士手抄了一遍,吴奶奶的签字也是她代签的,中介都看到的。”夏女士律师称。
我爱我家当庭反驳称,当时只要求夏女士必须提供房东委托手续,不可能授意作假。“我们已经提醒过买家,卖家委托书没公证,我们没有责任。”
夏女士表示不肯赔钱:“委托书是假的,所以买卖合同也不成立,当然不存在什么违约责任。要告,也应该告房东本人,而不是房东的代理人。”
夏女士一方称,吴奶奶是夏女士前夫的母亲,被司法判决及司法鉴定证实身体欠佳、思维混乱,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不可能委托他人卖房。
该案将另定日期宣判。
(当事人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