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
“海外代购”鱼龙混杂
律师称参与人员
一不小心就可能担刑责
“按规定,国外商品进入中国境内销售流通必须有海关手续和检验检疫证明,而且必须带有有中文标签和标识。”在昨天的法庭上,原告律师质疑网店是怎么获得京东的“海外购”、“海外直邮”资质认证的,这种认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京东一方解释说,他们主要看网店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等。
仅在京东商城,记者以“海外购”就可以搜索到1.3万余个商品,且都带有京东的“海外购”认证商家标志。但以杨某一单购物的订单物流情况来说明,所购的东西来路不明。
订单跟踪情况显示,3月11日8点50分,杨某提交了订单,中午12点53分订单已从境外发货,到12点59分货物就已交付中通速递,15点35分快件离开杭州滨江……3月12日傍晚18点06分快件顾客签收。
“从没有中文标签这个事情,可以产生合理的怀疑,商品在入关的时候没有按照海关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关,依法缴纳海关关税。”
浙江省律师行政委员会秘书长、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麻侃律师分析认为,昨天的官司中,作为一个经营项目的代购,和亲朋好友间的代购应该是不一样的。作为经营行为,就要服从相关法规对于销售者的法律规定理应依法进行报关,缴纳相关税费。如果违反,除了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还可能要担负刑事法律责任。
不久前有一个著名的案例,离职空姐从事海外代购,以客带货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一年多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13万余元人民币。这个案子重审后,离职空姐被改判有期徒刑3年,罚金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