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五 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简易程序扩大适用范围 根据现行《条例》,只有电梯、消防等项目可以通过简易程序申请维修资金,但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危及公共安全或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紧急事项。 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外立面脱落,屋面、外墙渗漏,排水设施严重堵塞或损坏,围墙、道路坍塌等事项也可以通过简易程序使用维修资金,大大缩短了申办时间。 亮点六 消防执法加码 小区内“停车占道”有望破解 乱停车是小区管理的“顽疾”,长期被居民所诟病,交警和城管部门又难以采取有效措施。 为破解小区内停车占道乱象,《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作了更具操作性的规定:发现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场地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物业服务人劝阻、制止无效或者无法清理的,应当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报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法给予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同时,还规定了物业服务人未劝阻、制止上述违法行为,或者未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报告的,消防救援机构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亮点七 鼓励同小区同服务的 采用统一物业收费标准 一些小区既有商品房又有配套公租房,尽管物业服务相同,但物业服务费却有差异;有些小区增设分隔栏,激发业主的更大矛盾,这一现象不同程度出现在杭州各地。 据介绍,《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住宅和商业及办公用房的物业服务费可以实行不同收费标准,但是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同一配套设施设备且物业服务标准相同的,鼓励采用同一收费标准,以减少业主间不必要的纠纷矛盾。 亮点八 规范表决制度 业主不再“被同意”了 实践中,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基本采用所谓“从众规则”,即未参与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算入已表决的多数票。但不少业主不予认同,认为自己被“同意”、被“代表”了。 这样的情况以后将不再存在。据了解,此次《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条件进行了专门规定。明确了未达到规定参与人数的决议和未经规定人数同意的决议,是无效的。据此,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的业主将不再被“同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