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建立“五大”综保制度 科学合理的规划是钱塘江区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前提。 《条例》规定,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分别明确了钱塘江及两岸区域相关详细规划的编制主体;明确了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要求。 为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保护要求,《条例》根据钱塘江及两岸区域生态保护需求,进一步作出具有地方特色的规定,提出建立“五大”制度—— 建立钱塘江及两岸区域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修复制度,规定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影响生态环境的区域进行清理、复垦或者生态化改造; 建立岸线保护制度,禁止破坏钱塘江及两岸区域自然生态岸线,并采取措施推进现有岸线的生态化修复; 建立岛屿保护制度,将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内的岛屿划分为限制开发类、严格保护类和优化利用类,授权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岛屿的具体管理办法; 建立乡土物种保护制度,保护具有重要生态、观赏价值的乡土景观植物群落、乡土物种组成的生态系统。特别明确规定,禁止在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内的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 《条例》规定,参与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保护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内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持地区特色和传统风貌。 推动钱塘江流域“绿色发展” 为促进钱塘江及两岸区域的高质量发展,《条例》在交通、文化、旅游、公共设施、城乡融合发展等领域规定了相应措施: 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统筹协调钱塘江及两岸区域交通发展,推进沿江、跨江和水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了规定; 加强文化传承发展,规定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调查和传承特色历史文化资源,应当组织开展特色文化场景建设,展现特色自然景观和人文意境; 推进旅游发展,要求落实钱塘江及两岸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开展生态旅游协作; 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明确对绿道、绿地、公共广场建设及运动、休闲、观景、亲水等公共活动空间设置的要求;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规定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同时,条例还规定建立市域产业平台合作机制或者利益共享机制,推进钱塘江及两岸区域产业发展合理布局,实现产业发展优势互补、协作配套、协同发展。 不断完善保护和发展制度体系 “拥江发展行动”自2017年底启动实施至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中,规划方面完成《条例》中指出的流域内重点区域24项相关规划编制,对82宗地提出了规划管控意见;推进交通枢纽建设、生态修复229个项目建设;钱塘江绿道,按照2021年主线全面贯通的要求,至2019年底完成了370公里。 去年以来,《关于加强钱塘江两岸规划统筹管理的实施意见》《钱塘江绿道系统与公共空间专项规划》《钱塘江绿道与公共空间建设导则》等已经批复实施;《钱塘江流域两岸总体城市设计》《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实施导则》等一批条例的细化文件,已完成并上报审批。 新出台的《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立足杭州特色,在综合保护与发展中突出“统筹”与“协调”,具有较强的时代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作为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的“母法”,《条例》不可能面面俱到,也不可能一层不变,但是保护与发展的主题不变,后续还需不断地补充来达成整体治理制度体系的完善。例如,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内岛屿的管理办法、钱塘江及两岸区域绿道建设和养护规范、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钱塘江及两岸区域旅游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负面清单、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范、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和办法,还需要去研究和制定。 市拥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好《条例》各项内容,加快推进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和拥江发展行动各项重大任务落地。”下一步,他们将协调推进钱塘江流域文化、旅游、城乡融合发展等重点项目有序建设,推进钱塘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修复、湿地保护等相关工作;依法建立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协调市有关部门建立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执法协同机制。 一图读懂《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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