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使得装卸工王师傅全身大面积烧伤,听力严重受损。可是事故之后的索赔之路,王师傅走得却更为艰辛,长达38年的时间里,始终找不到圆满的解决方式。
1976年3月,杭州某汽车运输公司的驾驶员因驾车时与王师傅所在公司的汽车相撞引起燃烧,王师傅当时是装卸工,不幸被大面积灼伤,听力严重受损,当时王师傅才23岁。
1978年2月,在杭州市交警大队的主持下,双方调解约定由杭州某汽车运输公司一次性支付王师傅20个月工资及复诊费用共990元。
此后的日子里,王师傅都没能继续工作,只能靠在家种种地维持生活。这样的情况显然让王师傅陷入了巨大的困境,在之后的30多年里,王师傅多次找两家公司协商,希望增加赔偿金额,但都被拒绝了。
实在没有办法的王师傅,2012年3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两家公司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76.94万元。可是结果却再度让王师傅陷入绝境,法院一审认为,事情已经超过了20年诉讼时效,驳回王师傅的诉讼请求。
还好,2013年12月,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该民事申诉案件。
下城检察院受理王师傅的案子后,先是帮他找了代理律师,并与律师一起先后4次做他的思想工作,让其把原本76.94万元赔偿金额降低到10万元,以增加其获得赔偿的可能性。然后又找到被申诉单位寻求理解,在了解公司内部类似事故补偿性规定后,阐明王师傅的调解意愿以及其实际困难。
双方经过长达3个多月时间反复沟通与协商,两家公司分别表示愿意支付王师傅补偿金5万元和2万元。王师傅也表示基本能够接受两家公司的调处方案,但王师傅希望自己还能获得司法救助。于是,检察院又出面帮助王师傅申请到司法救助8000元。之后,经过下城区政法委做工作,王师傅先前所在的公司又表示愿意再补偿1万元。
近日,双方签下了和解协议,一段38年的矛盾纠纷终被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