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离开了土地,生活将会怎样?杭州留用地安置制度给出回答:幸福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11-28 07:35   

特色:先留地后征地

长期持有,出让金返还村集体

据统计,截至2013年10月,杭州主城区已落实留用地项目用地约5080亩,出让留用地项目超过200个,其中在建85个、已竣工122个。2008年至2012年,杭州市区共返还留用地项目土地出让金约60亿元。归纳起来,杭州留用地安置政策主要有以下几大特色:

1、留有地规模按10%核定指标。对主城区撤村建居村,按建设项目征收农用地(不含林地)面积的10%比例核发留用地指标,并以村为单位建立留用地指标卡,实行“银行存折卡式”管理。同时,建立指标数据库管理系统,采用数字化手段对指标的核发、使用进行管理。

2、在指标管理上,实行“人性化”安排使用,采取核发、预支和调剂三种方式。在按征地项目主动核发留用地指标的基础上,为鼓励村集体经济发展,对暂时没有土地被征用或现有指标不足的村,允许以该村撤村建居测绘面积为依据,预支最高不超过指标总量40%的指标;同时,留用地指标可在本区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之间调剂,以便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3、先留地、后征地;一村一方案。根据城市发展及城中村改造的需要,对村庄规划进行深入研究,实施“一村一方案”,规划上的提前布点,为村级留用地项目落地创造了条件,有效避免村镇发展后期“无地可用”的情况。

4、在开发方式上,可“因地制宜”自由选择。村集体可采取自主开发、合作开发、指标换物业、指标货币化等方式开发留用地项目。通常情况下,经济较好的村,一般选择自主开发方式,以使集体资产最大化;经济相对薄弱的村,可通过合作开发方式弥补自身资金和开发经验的不足,达到快速发展的目的。另外,在项目业态上,明确除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外,村集体可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因地制宜自主选择购物中心、专业市场、商务办公等多种业态,最大限度享受政策优惠。

5、在产权管理上,村集体控股不低于51%。明确规定村集体在项目公司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1%,土地复核验收后可按持股比例进行析产,析产后村集体自留建筑面积及分摊土地面积不得低于51%,且不得分割转让和销售,确保村集体组织对留用地项目绝对控股并长期持有物业。

6、在项目资金上,享受土地出让金核拨政策。留用地项目通过“转权让利”,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大部分土地出让金核拨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另外,在税费征缴上,除规定上缴国家、省的各类税费外,市级层面的各项税费按照项目补贴形式返还给村集体组织。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顾倩  编辑:郑海云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