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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佳逸等团伙特大非法生产经营假药案。该案涉案金额3400余万元,是杭州市建国以来破获的最大的生产经营假药案件。丁佳逸等团伙在不具备药品生产、经营条件和许可资质的情况下,在地下窝点加工仿制拜耳、阿斯利康、诺华、罗氏等多家国外知名药厂的抗癌药品,在互联网上谎称为印度、秘鲁等国生产的药品,将假药销售到国内外。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被告人、美籍华人丁佳逸以非法经营罪,被判 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其他三名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件被公安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为重点督办案件,入选2010年度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十大典型案件,被列为浙江省2010年度十大典型案件之首。
胡松非法经营药品案。胡松在不具备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以挂靠医药公司的形式,经营国家规定管制类药品及二类精神药品,该案是浙江省破获的首例非法经营毒品盐酸曲马多和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案件,涉案金额人民币457.077万元,该案被列为公安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目标案件和重点督办案件。2011年7月29日,胡松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贺崇辉非法制售假药案。该案为我市开展为期两年药品安全整治行动以来查处的首起“非药品冒充药品”刑事案件。被告人贺崇辉委托张某(另案处理)生产“大力丸”并且伪造了“浙江晴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分别在江干区机场路等地以“浙江晴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名义在浙江、安徽、江苏等地发展晴旺连锁家30余家,并且将贴牌生产的伪劣晴旺牌大力丸、延时油包装后售给晴旺连锁店,销售金额29万余元。被告人其妻陈燕芬负责晴旺牌大力丸、延时油配货单及提货单制作、晴旺产品网站维护、晴旺产品宣传单设计等。经杭州市药品检验所检验,被告人贺崇辉、陈燕芬生产、销售的伪劣晴旺牌大力丸、延时油均含有处方药物成分,被市药监部门认定为假药。2011年5月6日,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贺崇辉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陈燕芬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崔雨非法经营药品案。被告人崔雨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购买注射用头孢曲松钠、阿莫西林胶囊、一次性输液器等药品和医疗器械,价值25万元元。案发后,被告人崔雨在仓库中21万元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被查获。2011年在7月4日,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崔雨非法经营罪,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启动
满载假劣药械的车辆开往销毁现场
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先后组织开展了中药材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医疗机构安全用药专项检查等20项整治行动。
组织开展中药材专项整治行动。我市是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大市、消费大市。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总体上是好的,但是中药材市场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生产经营者素质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时有发生。为此,市区两级药监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424人次,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单位526家,监督抽样177批次,立案15起,通过集中检查,严格了检查验收程序,规范了中药饮片进货渠道。
开展医疗单位使用医用氧专项检查。对医用氧用量较大、自查中存在问题、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医疗机构,制订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出动执法人员568人次,检查了16家省市级医疗机构、185家区级以下医疗机构,对部分医疗机构医用氧使用管理中存在的未索取供货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无购进验收台账、未按药品要求严格加强对外购氧的管理等问题,已责令其立即改正。
开展“小药店”整规。完成4052家“小药店”(含小药店2400家、小药柜244家、小诊所1408家)的整规工作目标和任务,药品质量安全基本做到“六有三无”,即执业有许可,人员有资质,购进有记录,场所有区分,储存有条件,管理有制度;无假劣药品,无违规经营,无违法广告。
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360人次,检查快递、邮政、互联网等企业1056家次,立案4起。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与交易服务专项检查。查处利用互联网发布、交易药品及医疗器械的案件10余起。
开展非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企业上报非注射剂类药品品种数855个,其中实际在产品种393个,已变更处方工艺的品种数33个,通过核查,基本建立了非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的数据库和档案资料;基本药物核查品种数共219个,其中已经核查156个,要求报批7个,因停产未核查56个,通过核查,初步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监管数据库。
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7783人次,检查药店2717家次,收集非药品目录品种1000余个,核查信息发布有关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品种2360个。检查责令整改企业43家,下架非药品类产品1265批次,处罚26家。
我市对假劣药械一直实行“零容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至今成效明显,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好转,百姓用药安全得到保障。市药监局稽查处柳静波处长认为,药品安全整治工作能够扎实推进,得益于建立了一些好的机制和做法。
“大稽查”机制。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建立了“小案独立、大案协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大稽查执法模式,形成了市局办大案、基层局能办案、集中力量办要案的格局。在系统外,积极完善与我市公安、法院、检察院、法制办等部门的"1+X"联动打假机制,发挥华东七省一市协作网和浙皖赣协作网“两网”作用,积极探索“监检稽联动、监管查合一”的工作机制,我市药械稽查办案能力明显提升,协同作战意识明显加强,实现各种资源互通互享。
八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市检察院、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农业局、质监局、卫生局、贸易局等八部门制定了《关于联合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意见》,建立了市级联合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联席工作会议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掌握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发挥联合打假工作平台的作用,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和办理,形成全程参与、共同办理案件机制,实现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通过联合打假机制,有力地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制售假药和非法经营活动行为,规范了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建立多部门联合打假机制以来,对食品药品违法活动刑事立案16件、采取强制措施29人、法院判刑3人。
联合办案机制。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已经形成了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的长效机制。双方联合成立了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常设机构,药监部门发挥药品监管、对假药鉴定等方面的优势,公安部门发挥侦查技术手段优势。双方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如同两把尖刀、两把铁钳,充分利用司法解释,健全案件的移送和联合办案机制。近几年来,药监移送公安部门20余起药品医疗器械非法经营、制售假药等案件,有37人已被法院判刑,判处罚金1000余万,涉案金额1亿多元。
“全国安全用药月”杭州市启动
打击假劣药械没有句号
群众是药械的消费者,也是监督者。柳静波处长认为,要让百姓用药安全有保障,除了必须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还要加大宣传、发动群众,“要让百姓了解用药安全知识,同时我们鼓励每个社会成员参与药品安全监管,提供有效信息,反映有关情况,对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每年的9月为“安全用药月”,在全市范围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今年活动的主题和口号是: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安全用药、健康生活。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共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优势,推进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互动机制,开展共建食品药品安全社区活动,组建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讲团15个,定期组织到社区开展讲座,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努力实现“干部职工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宣传工作上台阶,科学监管见成效”的工作目标。
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志愿服务活动。走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工地1000余家次,服务咨询群众23575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期刊、图画79783册,开展了回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中药材鉴定活动,接受食品药品投诉和咨询,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提供测量血压、血糖等医疗服务等,深受居民群众的欢迎。2010年12月25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沈坚充分肯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志愿服务工作并作出批示:“志愿服务是群众参与监管的好形式。”
发布白皮书和执法通报会。召开全市药品生产企业案件、经营企业发布会和大案要案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生产和经营领域药械违法违规和查处情况,印发全市药品安全白皮书,编辑《杭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38期,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到药品安全工作中来,发挥媒体宣传作用、舆论监督作用和舆论导向作用,保障了公民知情权,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扩大了药品安全整治的社会影响力。
发挥互联网信息优势作用。制作了“杭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展”(http://zxcgzhan.912ni.com/),网民可以上网浏览,查询有关整治的更为详细的内容。
同时,对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名单进行曝光。包括监督抽样检出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的产品名单(包括利马牌康旺胶囊、蝮蛇胶囊、强力伟哥1号等77个产品)、市药监局保健食品评价性抽样检出非法添加的产品名单(包括鹿茸含片、喜力来胶囊等80个产品)、上海保健品市场检出违禁药物名单(包括纤秀胶囊、袋鼠精、巨人100胶囊等21个产品)。
恩格斯说,“如果涉及利益,几何定理也要被修改。”
正是受不住利益的诱惑,制售假劣药械的人才泯灭了良心。药品,是用来治病救人的,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与生命息息相关。只有医生对症下药,而且下的是“真药”,病人才有希望起死回生。如果药品无效甚至有害,再好的医生也无力回天。此时,假药是杀人的“凶器”,制售假药者便是“元凶”。
可喜地看到,我市对药品市场的监管一直实行“零容忍”,“有诉必理、有假必打、有案必查”,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推进,一批大案要案相继破获,还建立了大稽查、联合办案等机制,药品市场得到规范,百姓用药安全得到保障。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制假售假等犯罪行为不会因为一段时间的打击而永远息止。当前药械市场多少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制售假劣药品的案件仍有发生,非药品冒充药品、互联网售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显现。如果这些问题不能遏制于萌芽状态,到时也会成为大问题,影响杭州的社会稳定,影响百姓的身体健康,影响政府部门在群众中的形象。
市场经济在蓬勃发展,体制规范有待完善,制假售假行为没有停止,打假整治就不会画上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