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招聘谎言骗惨三个女人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11-02 06:55   

其貌不扬的孙某27岁,是个来自贵州的农民,曾因盗窃被杭州滨江区法院判过刑。在今年六七月间,很多年轻女子都找他,希望孙某帮忙介绍其到会所或酒吧工作,至少三名女子与孙某开房,其中还有在校女大学生。结果,这些女子失身不说,随身所带的财物被偷,更可怕的是,她们还接到孙某的勒索电话,对方称手里握有性爱视频。

“酒吧招陪酒员,只陪女客人,每小时报酬100元;男女客人都陪每小时200元。”今年6月下旬,在杭州上大学的女孩小娟看到网上有这么一则招聘广告,有些心动,下半年的学费没着落,她想快点赚到钱,于是加了孙某的QQ。

同天,小娟和孙某相约见面。到见面时,孙某提出酒吧上岗前必须培训,让小娟先交300元培训费,然后由自己模仿客人训练小娟,也就是在小娟身上摸摸,小娟拒绝了。

不久,孙某又在QQ上对小娟说,押金可以不要,免费给小娟培训,而且可以介绍小娟到一家高档会所工作,每小时300元报酬。这次,小娟同意了。两人在旅馆开了房间。

第二天,两人相约到城站火车站见面,孙某要带小娟去上班。但碰面后,孙某谎称,会所内不能携带私人物品,他让小娟在一家大酒店附近的寄存处保存了自己的物品,由他拿寄存凭条。

当两人再次返回城站火车站附近时,孙某借口离开,许久等不到人的小娟回头到寄存处拿物品时,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

不久,孙某通过QQ给小娟留言说,手机是他拿走了,他拍了两人在旅馆的视频,只要小娟拿钱赎回去,可以不外传。

也就在这前后,杭州警方连续接到两起类似案件。7月4日,孙某被警方当场抓获。

不过在昨天的法庭上,除了对盗窃的事实和罪名表示认可,孙某对检察官指控的敲诈勒索罪名并不认可,他说自己称手里有性爱视频主要是威胁被害人不要报警,但对方提出用钱赎回。

法庭经过审理后,审判长表示将择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尚法 尚检 实习生 赵倩琳 记者 陈洋根  编辑:何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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