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公积金中心当成了“提款机”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11-02 06:52   

因为对公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不满,他离职后伪造了公司证明和印章,骗取公司为他补缴住房公积金,还用父亲的身份证开户继续行骗提取公积金,金额高达88200元。不过,骗子当不了“常胜将军”,多次作案的他最终落网。

昨日,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骗取高额公积金的江华(化名)提起公诉。

2008年10月到2010年5月,在杭州某电器设备公司工作的江华,觉得公司给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额度太低,专门找公司领导沟通也没有结果。

心存不满的江华开始留意公司缴纳公积金的手续,对公积金补缴动起了歪脑筋。

“既然你不给我加,我就自己让你加。”他伪造了相关证明,到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2007年1月到2009年1月的公积金补缴手续,成功骗取了公司补缴的2年住房公积金,约7200元。

2010年5月8月江华辞职,他拿着离职证明和伪造材料,到杭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取以前公司为他缴纳的公积金4500元,及骗取获得补缴的7200元。

第一次骗取就如此顺利,让江华贪念再起。离职后,江华想自己开公司,碍于没有资金,他又把念头动到了住房公积金这台“提款机”上。

2010年11月,江华通过电线杆上的小广告,联系了一家做假印章的小店,做了一枚和原公司公章很像的假印章。2010年12月,他按照原来的程序,再次伪造了材料,并盖上假印章,又到了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公积金补缴登记业务,让公司为自己补缴从2003年1月份到2007年2月份的公积金,额度为每月600元,一共3万元。

果然,几天后他在网上查询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从公司的公积金账户划了3万元到他的个人账户。得逞的江某欣喜不已,迅速将这笔钱取了出来。

尝到了甜头,江某欲罢不能。今年2月,做生意把钱用得差不多了,江某决定再次骗钱。

“不能老用自己的账户办理补缴,会被怀疑,该怎么办呢?”为达目的,江华特意回到重庆老家,以开公司的名义借了父亲的身份证。回杭州后,他就用父亲的名字到杭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登记,把父亲也“变成”原公司员工,办理了公积金补缴业务,让原公司为父亲补缴从1997年3月至2011年4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每月300元,共5.1万元。

为了防止原公司查询公积金账户时发觉数额不对,江华自作聪明地以为,公司账户里的钱平了,就不会引起怀疑,自己就可以靠着这台“取款机”高枕无忧一辈子。

于是6月1日他又做了假材料,办理了停缴原来一位同事的公积金手续,来平衡公司公积金账户的收支,却没料到这一行为让他暴露了狐狸尾巴。

察觉到不对劲,6月21日,原公司的人事主管打印当月住房公积金缴纳清单,看出了端倪,迅速向杭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情况。经过核实,杭州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了警方。

7月1日,当江华再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准备提取划入父亲个人账户的5.1万元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  编辑:何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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