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上午,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
被告人姓沈,43岁,萧山人,平时喜欢赌博,曾在1996年因抢劫、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4月12日清晨5点多,沈携带匕首溜门进入萧山党湾镇一户人家,伺机盗窃,被女主人袁大姐发现,沈用匕首杀死了她。并劫取了袁大姐裤袋里的4450元钱,逃离现场。(本报4月22日曾报道)
庭审现场,沈的家人都没有到庭,旁听席坐满了被害人袁大姐的亲友。沈被带上法庭,袁 大姐的亲友纷纷愤怒地站了起来。
检察官指控: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使他人死亡,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沈中等身材,皮肤黝黑,他嗫嚅:“我不是为了抢钱,是因为她骂我……”
他说,袁大姐是在农贸市场做生意的。案发几天前自己到农贸市场买东西,路过袁的摊位时,袁手中的杯子一歪,水溅出来,弄湿了他的鞋子。
“她骂我没长眼睛。我很恨她。”沈说。
检察官出示多份证人证言,他们都是农贸市场的摊主或管理人员,大家都说,4月初根本没看到袁大姐和人在市场里吵过架,沈显然是在说谎。
“你是怎么进屋的?”检察官问。
沈说,他此前尾随过袁大姐两次,发现她家的院门不上锁,而且早上基本是她老公先去农贸市场的。
他说,自己进屋后,发现袁大姐家里布置得挺好,应该蛮有钱的,就想偷点东西。他躲在一间小屋内,估摸袁大姐老公已经走了,就准备通过厨房进到房子的正屋。没想到,袁大姐走进了厨房,还看到了他。
“她在那里叫,我就急了。”沈低着头,他说,之后他就用一只手捂住袁大姐的嘴巴,另一只手拿匕首捅向了她的脖子。
沈说,他不想抢劫的。
“不想抢劫怎么把她的钱也拿走了?不想抢劫为什么要带着刀?”法官质问。
沈不说话了。
拿走钱后,他马上又用来赌博,挥霍一空。
检察官建议对沈从重处罚。
沈一一给受害人家属、法官、检察官鞠躬,哭着为自己求情:“我当时昏了头了。我才从牢里出来没几年,我妈妈为我操碎了心,我对不起刚和我好上的老婆,她还怀了孩子……”
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