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票1960元 小情侣被拘留 事实上,陈警官出现在换乘通道出口,并不是偶然,而是“守株待兔”。 “我们早就盯上了两人,他们这一次的行程轨迹,都在掌握中。”陈警官说。 据铁路警方进一步查实,从2018年12月1日至今,霍某频繁往返于杭州东至宁波站之间,杭州东发车的购买杭州东至绍兴北的车票,宁波发车的购买宁波至余姚北的车票,共逃票29次,计票款1430元;忻某的行程路线与霍某一致,共逃票11次,计票款530元。 为什么逃票多达40次? 霍某说,自己虽然是一位医学博士,但是因为刚进医院不久,还处于实习阶段,收入相对低一点。最近半年,女朋友的父亲腿伤住院,两人经常回宁波看望,难免有点心疼车费。但两人怎么也没想到,逃票1960元,自己将面临拘留的结果,大好前程有了污点。 因两人恶意逃票扰乱站车运营秩序,民警对两人均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其中,霍某被行政拘留10日,女友忻某也被拘留5日,此外,两人还被上报失信名单。 恶意逃票行为不仅要面临治安处罚 将被铁路部门纳入失信名单 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自今年“五一”小长假以来,“买短乘长”现象在国内引发广泛关注,宁波市公安局火车站地区分局针对这一现象,进行信息严判、排查打击。 并不是只有霍某和忻某撞在“枪口”上,杭州人李某也是其中一员。 5月27日上午10点,民警在宁波火车站安检口附近,发现一男子身上有相同日期、相同车次的杭州东至绍兴北,以及余姚北至宁波的车票。 这其中有“猫腻”,民警立即将他带至派出所调查。 嫌疑人姓李,很快交代了逃票的事实。原来,他的家在杭州,工作地在宁波,每周都往返于杭州和宁波两地之间。 有一次,他买了短途票而没被发现后,就试着用“购买两头票”的方式逃票。 “比如说,他买了杭州东到绍兴北,以及余姚北至宁波的车票,那么就是漏买了绍兴北和余姚北的车票,这就叫购买两头票。”民警说。 今年5月份以来,李某先后用该种方式逃票4次,偷逃票款88元。最终,警方对李某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恶意逃票以诈骗铁路票款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一张身份证不能购买同一车次的两张火车票,所以,李某“两头票”其中一张火车票是冒用他人身份证买的)。 民警提示:“买短乘长”、“购买两头票”等恶意逃票行为扰乱站车运营秩序,侵害其他旅客的正常利益,警方将持续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不仅要面临治安处罚,而且将被铁路部门纳入失信名单,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旅客自觉按照铁路规定购票乘车,切莫因贪图小便宜而做出违法、失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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