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记者 程潇龙 面对“套路贷”陷阱 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借只借了八百 还要还套别墅 昨天上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犯罪有关情况。 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套路贷”团伙1664个,共破获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案件216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349名,查获涉案资产35.3亿余元。 其中,温岭“4·26特大网络套路贷”,成为2018年打击“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犯罪的典型案例。 放贷9万多人次 涉案金额高达4亿 昨天的发布会上,由浙江台州警方侦破的“4·26网络套路贷”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向媒体介绍,一共抓获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263人,涉案金额4亿多元。 在这起浙江破获的最大“套路贷”案件中,受害人是如何一步步走进犯罪团伙精心设置的“套路”中?台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陈正方昨天在发布会上介绍了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去年5月,台州温岭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福建省福州市龙腾肆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从事网络“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 经过台州、温岭两级公安机关侦查,从2017年8月起,吴永杰等人勾结了20余名骨干成员,成立“福州龙腾肆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对外宣称是信息服务,实质上是通过网络从事“套路贷”的违法犯罪活动。 从2017年8月到2018年5月,10个月的时间,他们一共对全国9万多人次放贷,涉案金额高达4亿多元,非法获利超过1亿元。 这个团伙内部下设了人事部、法务部、技术部、财务部、催收部等部门,还有16个业务团队,团伙成员统一培训,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共同实施犯罪活动。 他们通过购买受害人的个人信息或者从网络中介当中获取受害人借贷需求信息,然后以无抵押、放贷快为诱饵,诱骗受害人借贷小额贷款,并不断地通过“平账”“过桥”“逾期费”等手段快速垒高债务,赚取高额非法利润,达到“借八百还别墅”的非法占有的目的。 一旦受害人无力偿还,团伙便通过对受害人及其家属,包括他通讯录上的朋友,进行威胁、恐吓、骚扰等手段,逼迫受害人偿还虚高债务。 有的受害人因为不堪受软暴力催收,被逼自杀。 如受害人贾某,最初向该团伙借款7000元,实际到手4900元。以后的一个月时间,他先后被逼迫7次借款平账,最终债务累计超过10万元。 受害人张某,因为无力偿还虚高债务,遭受到这一团伙的软暴力催收,团伙成员向他发放恐吓图片,图上有张某的身份证、照片,还发了一个花圈的照片,包括棺材,以及“张某全家死光光”这些字样,对他进行软暴力的催收和恐吓。 房贷、车贷和现金贷 套路贷“套路”很深!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在主持发布会时表示,“套路贷”是新型黑恶犯罪的一种。 这种新型犯罪,确实套路很深,也让人防不胜防,公众针对这种犯罪应该如何增强识别和防范能力,对此公安机关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政委曾海燕表示,“套路贷”主要是抓住了部分群众急于快速获取资金的心理,以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为诱饵,诱使受害人落入陷阱。 从公安机关打击的情况看,这类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种是房贷类套路贷。 犯罪嫌疑人针对名下有房产的本地客户,诱骗其贷款,层层设置违约陷阱,制造银行流水痕迹,通过暴力讨债或法律诉讼,达到强占受害人房产的目的。 第二种是车贷类“套路贷”。 犯罪嫌疑人针对抵押机动车的客户,故意设置各类陷阱,以没有按期还款或者车辆GPS信号失联为理由,恶意造成受害人“违约”,将车辆强行“拖走”或者使用备用钥匙悄悄开走,迫使车主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和“拖车费”。 第三种是现金贷类“套路贷”。 犯罪嫌疑人以网络借贷平台和借贷App应用为依托,以有消费需求又无经济实力的年轻人、在校大学生、无业人员等群体为主要侵害对象,以“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 ”进行虚假的宣传,引诱落入“套路贷”陷阱。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面对“套路贷”陷阱,要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二要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广告。三是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吓、威胁,在“套路贷”的陷阱中越陷越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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