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晨报讯 (记者 李雪红 通讯员 陶蕾) 日前,余杭法院通过多线调查、周密部署,远赴湖北襄阳,在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异地民企影响的前提下,顺利执结一起返还10台大型机器设备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挽回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某机械公司的重大损失,有力保障我区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2018年1月3日,余杭法院受理某机械公司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1月18日,依该机械公司申请,法院异地保全查封了存放于案外人湖北某高科技公司厂房内的10台注塑机,并与标的物所在地宜城法院确立了日后执行的协助事宜。7月6日,法院判决张某返还机械公司10台注塑机。 判决生效后,因张某下落不明,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案外人湖北某高科技公司以张某拖欠租金为由,拒不同意机械公司运走注塑机。无奈之下,机械公司于10月1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机械公司系我区一家小型民营企业,案涉的10台注塑机价值近200万元,被执行人张某外欠债务较多,如不能尽快返还这些注塑机,将直接影响申请人生产经营。 为尽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益,余杭法院派出干警赴襄阳宜城现场执行。考虑到跨省异地执行机器设备存在闭门概率大、工作时间长、机器装卸运输专业化程度高、阻碍抗拒执行风险大等不稳定因素,为最大程度地降低对湖北某高科技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余杭法院多线调查排摸,确定案涉设备的准确位置、封存现状、托运路线、货车、叉车配备等信息,并委托宜城法院多次实地勘察涉案厂区,摸清涉案厂房开放时间点和执行风险点。经执行研判,最终制定了异地突击执行和两院集中执行的组合拳执行预案。 11月14日早上8点半,余杭法院三名执行干警在宜城法院的警车配合下,以“四人一车”的轻装配置突击进入厂区,第一时间控制存放案涉设备厂房的两扇卷闸门,并迅速引入叉车开启搬运作业。 期间,看管人员多次关闭厂房卷门欲阻挠执行作业,均被两院执行干警制止。见阻挠无果,湖北某高科技公司负责人和属地开发区相关负责人均到现场欲叫停作业,执行干警立即打开单兵系统(执法记录仪),向两位负责人出示全套法律文书,释法明理,严肃表明执行不可逆的态度。之后,属地开发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支持法院工作,离开现场。公司负责人依旧语言煽动工人阻挠执行,但未获得围观工人响应。 最后,历经7小时,两院执行干警分工合作,坚守执行现场,密切关注装卸的每个细节,最终于下午3点半顺利完成10台近百吨的设备装运,成功驶离厂区踏上返程。 该案的成功执结,成为余杭法院护航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缩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