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1年后,徐丽和丈夫终于离婚了,她原以为可以和两个儿子开始全新的生活,却被陆续收到的法院传票拉到了“地狱”,前夫欠下的300多万元债务突然压到了她的身上,让这位单身母亲陷入了深深的绝望。 离婚后被前夫的债主告上法庭 要求共同归还300多万元债务 1994年,徐丽和周某登记结婚,生了两个儿子,徐丽在银行工作。2009年,两人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了,因为考虑到孩子,一直维系着名义上的夫妻关系。 直到2015年2月27日,两人才协议离婚,徐丽取得了两个儿子的抚养权。 就在签署离婚协议后的第三个月,徐丽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因前夫周某与海峰(化名)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徐丽被债权人作为共同被告,涉及借款14万元。 对这笔欠款,早已和丈夫分居的徐丽表示事先毫不知情。 虽然借款合同上只有周某一个人的签名,法庭上,他也称对外举债均用于自己炒股及弥补炒股的亏损,并未用于家庭生活,属于个人债务;徐丽也递交了社区及周某母亲的证人证言,但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分居的事实,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因该笔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徐丽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遂判决周某、徐丽共同归还该笔借款。 一审判决犹如晴天霹雳,让徐丽欲哭无泪,但更令她意想不到的是,三个月后,法院传票又来了,而且还不止一张! 徐丽被通知参与另外四起与周有关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本金加上利息,一共有300多万,也不知道哪天又会收到法院的传票,这么多的债我这辈子也还不清!”离婚后,徐丽虽要独自抚养两个儿子,但作为一名银行中层干部,经济上还算能承受,可突如其来的这笔糊涂债让徐丽无法接受。 一审判决后,徐丽的工资卡就被法院冻结了,这是她一家三口唯一的收入来源,之后的生活费用很大程度上依赖母亲和姐姐的接济。 一年间,她跑了无数次的法院,身上的五个案子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结果均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徐丽的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压力,健康状况不好,病退在家。 检察官介入 找到了抗诉的关键点 2016年8月,走投无路的徐丽在母亲和姐姐的陪同下来到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请求检察机关依法抗诉。 接待她的是检察官王籽佳,在了解完徐丽的案情后,她认为要证明周某对外举债为个人债务是本案能否翻盘的关键,但是难度很大。“五个案子一共有三个债权人,其实债权人也认可徐丽对债务不知情,但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通常会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为了厘清事实,王检察官对全案进行了细致审查。 “一共5个案子,单看1个案子数额是不大的,多的70万,少的20万、14万等,但加起来200万,大大超出一个家庭的日常需求,而且马上就要离婚了,你说家里再借这么多钱干什么用?” 从借款合意上看,王籽佳也发现,作为银行工作人员,如果家庭确实需要借款,徐丽完全可以通过银行借到利息更低的钱款,无需向第三人高息借债,说徐丽有举债合意明显不合理。 综合这两点,可以推定案涉债务并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周的个人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