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产上竟然有一个长达十年的租约。
银行傻眼了,贷了170万啊,难道要十年租约满了之后才能执行并收回款项吗?
法院觉得太蹊跷了,这个租赁合同出现得疑点重重。
萧山经侦迅速介入调查。
法院无法执行抵押房产
邱老板,32岁,萧山人,在萧山经营一家广告公司。因为投资的项目过密,借款太多,2016年初资金链断裂,随后邱老板偷偷跑路,音讯全无。
邱老板跑路前,曾把城区一套170余平米的房子作为抵押向萧山某银行办理了170万元房屋抵押贷款。因为找不到邱老板,银行在多次催款无果后向法院起诉。
然而,法院在执行该公司与银行的借款纠纷时,却遇到了难题。
这套抵押房产上竟然有一个长达十年的租约。
难道是为了170万贷款设下的局?
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早于抵押时间,根据合同法“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约存续期间,法院无法对这套抵押房产有效执行。
按照规定,银行在受理房产抵押贷款申请时,都会了解该房产是否已经存在租赁给他人的情况,如果真的与他人存在10年租约,银行一般不会放贷。但银行的工作人员却表示,邱老板在申请抵押贷款时,根本没有说明房子已经租赁的情况。
明知自己的房产已经租掉,还去抵押贷款,并且隐瞒了租赁情况,难道是为了170万元的贷款故意设下的局?
法院认为这件事蹊跷,向萧山警方报告,萧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随即展开了调查。
租赁合同疑点重重
民警发现,邱老板和娄某签的租房合同,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而且合同条款显示,娄某是一次性就付给了邱老板10年房租。
这太不正常了。
“一般租房,半年一付都算多了,一次性付10年房租,明显不合常理。”民警说。
另外,警方通过外围调查发现,租客娄某,这些年来一直做着高利借贷的生意,相关的套路很熟悉,而且他自身也没有任何租房的需求。
“这是一起典型的经济犯罪。”萧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民警沈亮说。
随后,萧山警方成立“打击骗贷2号”专案组,专案民警通过调查分析,发现这份凭空出现的租赁合同疑点重重,租客可能涉嫌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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