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8日,周小姐在九堡多立方小区菲力伟健身房里,上跑步机跑了没几分钟,就突然倒了下来,经抢救无效后去世。
昨天,江干法院开庭审理了周小姐的母亲、继父、丈夫向菲力伟健身房索赔案,家属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合计100万元。
家属称,这是根据近200万元的实际损失,向健身房一方主张50%赔偿款后算出的,同时不放弃主张剩余50%赔偿款的权利。
家属:健身房未采取任何急救措施
周小姐家属认为,在120到达前的近半个小时里,工作人员没有采取包括心肺复苏在内的任何急救措施,错过了黄金抢救时间。
“作为健身房,应该对运动领域的运动损伤、突发心脏疾病等有充分的认识,并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药品、设备和掌握急救技能的教练人员。”家属律师指出。
家属律师还重点指出,健身房工作人员在拨打120时声称周小姐是摔伤的,这严重误导了120急救中心的判断。
健身房:发病原因不明,只能按120要求急救
菲力伟健身房的律师说,对周小姐的意外去世深感痛惜,但责任要理性客观看待。“健身房一直积极处理这一事件,事发第一时间就派出多名员工陪同家属,有求必应,安排住宿和接待,一共花费14000余元。”
健身房方面表示,周小姐因自身原因引发猝死,“猝死是医学界的一大难题,不能预测和预防,无力为之。”
健身房一方说,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健身机构要配备医生、急救设备和具有急救资质的人员,被告已经尽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当她从跑步机上缓缓倒下后,被告员工立即放平周小姐身体,脚垫高,还拨打120急救电话。”被告律师说,由于发病原因不明,工作人员只能严格按照120急救中心的指示进行急救。
针对家属指出的“摔伤”误导一说,法庭当庭播放了两段120接听录音。录音中,起初,工作人员表示周小姐从跑步机上滑下来了,后来也偶尔提及摔下,但一直表示没有外伤、没有出血,但有点蒙。健身房认为,工作人员当时对周小姐状态描述准确客观。
健身房愿进行人道主义补偿
周小姐倒下后是否需要进行心肺复苏?家属方律师以权威医学文章佐证说,心源性猝死的最佳抢救时间是5分钟以内,进行心肺复苏。
健身房则反驳说,周小姐倒下时呼吸脉搏是正常的,当然不需要进行心肺复苏。
据悉,健身房曾申请对周小姐死因进行鉴定,但遭到家属一方的拒绝。“现在无法查明死亡的真正原因,以及没有进行心肺复苏与死亡之间是否有直接联系。家属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120未能在较短时间内赶到,可能是交通拥堵,也可能是医疗资源稀缺。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不能将这样的社会问题强加于一个企业。”被告律师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在法院判我们无责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对原告给予5万元补偿。”
该案将择日宣判。 |